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及对策研究
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等不明晰的状况。而产权不明晰导致的结果就是无法有效地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设,阻碍了企业的整体发展,从而带来种种问题,其中就包括影响中小企业融资的信息不透明等问题。
现阶段,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也普遍较落后。有的属于“家族式管理”,往往会由于决策者的垄断决策导致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危害;有的属于承包经营性质,企业短期行为严重,不利于企业发展;虽然越来越多企业已经意识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性,并已着手建立相关制度,但由于管理者素质较低等原因,改革的步伐停滞不前。这种体制性的缺陷导致中小企业发展缺乏后劲,进一步加大了融资难度。 (二)结构不合理,组织水平较低
中小企业由于受资金技术的限制,客观上承担为大型企业做配套的角色。低技术含量的加工型企业众多。
此外,除了高新科技类企业,更多中小企业所处产业的水平相对较低,其主体的行业多集中在所谓的“夕阳产业”、以劳动密集型模式为主。由此决定了中小企业处在竞争性较强的领域,生存难度大,企业普遍绩效低。从而引发系列问题诸如:银行对此避讳莫及,其他非正规融资渠道趁机前来,市场不稳定因素增多。
在资金利税率、权益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财务指标上,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要落后很多。而且中小企业的经营不稳定,生存风险高,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破产率远高于大型企业,对于市场环境或外部条件发生不稳定状态反应强烈,容易受到影响而一蹶不振,这就使得中小企业难以受到银行的青睐。从2008的数据表明,中小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的规模和程度都相当大。经营风险成为了中小企业的一个突出问题。 (三)管理水平不先进,融资观念落后
正由于许多中小企业属于家族式经营,管理水平低下,导致其融资观念落后:一方面由于规模小、经营不规范,难以吸引到优秀的管理人才,尤其缺乏金融方面的专业人才,对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过于生疏,所以只能习惯性依赖银行贷款;另一方面缺乏现代融资意识,不懂得树立宣传和维护自身良好的金融形象,即使企业具备优良的素质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也由于对金融意识不敏感,金融工具方法不熟悉而束缚了开拓融资渠道的可能性。 (四)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对称
我国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是业界共知的,许多企业缺乏足够的经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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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认可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持续经营业绩记录。正因缺乏科学的管理制度,加上企业不愿泄露债务量、举债渠道等商业秘密,或者为了规避税费及争取优惠政策而有意隐瞒真实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致出现企业无帐可查或制备几套帐的情况,对银行信贷管理工作造成极大的难度,使其无法进行科学准确的资信调查。
从银行角度来看: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是银行贷款的基本要求,而中小企业信息的不完整不透明,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存在着天然的屏障。
恶性循环链条由此产生。银行和企业之间没有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关系,使得银行难以长期分析企业存款账户的资金往来情况,企业难以从银行贷到资金,发展跟不上,管理得不到发展,内部管理包括财务状况更加不完善不健全,信息越加不透明,银行更是是难以对其风险进行把握判断,与之建立合作关系。
综上所述,制度障碍和转轨时期相关制度的缺失以及中小企业自身存在问题是导致我国企业融资难的深层次原因。
二、外部环境问题
融资环境是指影响企业筹资活动的各种集合。主要分为:金融支持配套服务环境、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及金融机构体制(间接融资)等。这些制度的完善与否是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突破的关键。 (一)间接融资体系不完善
1、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
商业银行和其他盈利性金融机构坚持成本核算、稳健经营的原则,所以往往对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较低。
尽管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按中央的要求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增加信贷投入,支持重点中小企业,但其对中小企业支持的力度仍然与中小企业对融资服务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具体原因在:
(1)银行风险和收益不对称。对于一些创新型的中小企业,虽有较高的失败率,但成功的创业却将带来高额的创业收益。但另一方面,银行信贷融资只能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也就是说银行承担了融资风险,而不能分享企业成功带来的高收益,导致银行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降低银行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的动力;
(2)贷款程序复杂、繁琐,周期长;而小企业资金需求“短、频、快”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没有根据中小企业的特殊需求,采取更为灵活、简便的方式操作,给予中小企业更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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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不符合小企业风险较大,损失率较高的客观现实和市场规律,缺乏“责、权、利”相统一的激励机制,银行内部员工因此提不起积极性,同样的时间、精力花费在大企业中,即使成本相同,对银行的收益方面,中小企业远远比不上一笔大型企业上亿元的贷款;
(4)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能力低,提供的金融产品不足。往往中小企业缺乏有效担保抵押,许多大银行因此而怕承担更多的风险,不愿放贷。
(5)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管理跟不上、信息披露不够和财务数据失真等原因导致信息不对称,从而造成银行贷前调查的困难和不实。其中也有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全社会信用征信管理的薄弱等因素存在。银行因此从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等角度考虑,惜贷现象严重。
总之,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与需求有差距,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中小银行发展薄弱
我国金融体系是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金融体系,中小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受到国家严格管制,竞争力不强。虽然现有中小金融机构数量不少,但其在整个金融体系的地位与作用相比较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却较低。
同时,中小金融机构在发展中还受到诸多歧视性的待遇:如中小金融机构不能吸收财政性存款,资金来源受到限制,准备金的提取也受到限制,这些导致我国的中小金融机构市场风险承受能力差,无法为中小企业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
另方面,随着银行金融体制的改革,中小金融机构本身也处于发展过程中,内部的管理水平、外部的监管措施都不到位。而且其贷款主要对象又是集中在风险较大的中小企业,所以存在的问题较突出,风险较大。
而且,我国现在对中小金融机构的管理还不十分成熟,如何加强中小金融机构管理,降低其风险,也正处于探索之中。
3、非银行金融机构起步晚,规模小,需发展完善
作为一种方兴未艾的金融行业,融资租赁在我国只发展了短短二十几年,目前在我国情形并不十分乐观。典当业虽已全面向外资开放,但是在民间的影响力不够,自身品牌、业务宣传不够。
4、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机构缺乏
我国有三大政策性银行,分别是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它们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根据政府的决策和意向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根据不同的角色分配,服务于特定领域。然而这三家政策性银行,并没有一家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为己任的。
从目前的状况看,中国迫切需要设立专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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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对于从事各类生产活动的提供各种服务项目的中小企业给予资金上的支持。随之而来的是相当大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二)直接融资体系不健全
1、风险投资不足
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来源有限
目前,我国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仍是财政科技拨款和银行发放贷款,投资主体单一。由于我国政府财力有限,而银行又因控制风险也始终把科技开发贷款控制在较小的规模,导致我国风险资本增长缓慢,远远满足不了需要。
(2)风险投资机制不健全
在我国,由于体制和观念上的原因,风险投资机构的模式一般为各级政府出资组建投资公司,按照国有企业的模式进行运作,由国家投入资金并承担投资风险。这造成了社会化程度低下,管理不规范,难以建立起有效的风险投资机制。实践证明,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外国,这种模式都不能适应风险投资的特点和运作规律。
(3)缺乏有效灵活的退出机制
尤其是2006年前,大多由股权股份转让实现。目前,有所改善的是有近30%通过IPO方式退出。
(4)缺乏优秀的风险企业家和高素质的风险投资家 2、资本市场层次结构单一化
作为中小企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在我国当前情况下,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的方式存在一些问题。
(1)尚未建立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多层次、不同风险度的股票交易市场 为了控制金融风险,我国政府近年来将证券交易严格控制在证券交易所范围之内,其余的场外交易基本上属于非法交易,形成了资本市场几乎只有交易所这一个层次,从而导致单一的资本结构不利于市场整体风险的降低,由此大量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无法利用资本市场渠道筹集资金。在股票市场,与大盘相比,中小板发展数年来成绩并不明显,刚开市的创业板能带来多少实际收益,目前尚不可预见。总体而言场内市场对于中小企业的门槛未全面有效放开,场外交易基本空缺。市场成熟还要相当的路要走。
3、债券市场门槛较高
从发行债券融资的角度来看,也存在着难以克服的问题。我国目前的债券市场实行的是“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管理方法。由于受发行规模的限制,特别是额度限制,极大地压缩了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来融资的空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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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券法》规定:发行债券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净资产不得少于 6000 万元,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得少于 3000 万元且还要有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单位作担保等等一系列条件。 这一系列的条件也限制了许多中小企业发行债券的可能。
4、民间金融尚需规范
民间融资似一把“双刃剑”,既解决了资金供需矛盾,促进了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又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成为传统融资的有益补充。但它又给社会带来负面效应。
中国的民间借贷多处于正规体系之外,易造成资金“体外循环”,不利于国家应用货币政策发挥宏观调控作用;易造成高额收息不纳税,引起国家税款的流失;会诱发产生高利贷现象,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由于无正规手续规则,容易引起纠纷,对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三)中小企业融资的服务支持体系有待加强
现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服务支持体系还不是十分完善,具体问题如下:
1、中小企业管理机构有待完善
我国各地已设立中小企业局来对中小企业进行管理,但是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委(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委、外经贸等行政部门还拥有对某一类企业或活动环节进行管理的职能,造成职能重复、政出多门。
现阶段,我国设置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大致分为三类:
(1)国家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其主要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相关方面拟订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主要对接的是各地方政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中小企业不直接发生关系。
(2)行业机构: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其在政府与中小企业间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促进企业开拓市场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各项活动。协会主要对接的是企业会员。
(3)半官方服务机构: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其发挥组织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政治和社会事物的主渠道作用,开展思想、协调工作,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所以可以看出导致目前该现状的原因是:
(1)由于设置缺乏系统性和规划布局,以至相互之间难以协调,管理和政策效率低,缺乏一个全国性的统一机构掌控全局;
(2)由于管理体制从所有制部门角度着眼,难以激发中小企业在产业结构变动、社会分工及生产专业性等方面发展,从而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造成不同经济成分行业的中小企业在地位和发展环境等方面先天不平等,形成不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