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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不得以权谋私或者做任何有损酒店名誉的事情。 19. 当值期间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护违法犯罪分子。 (二)保安部请假制度:
1. 本部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需请假时,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并逐
级审批备案后方能有效。 2. 主管、领班请假需经理批准方可。
3. 保安员请假需经主管批准方可,但必须先经领班批准。严禁越级
请假。
4. 无请假报告单休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5. 原则上不准调休,如遇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方可。
6. 对于请假者如有超假的,一律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事假超假
一天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7. 如果休假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队,应有电话、电报和证明方
可考虑补办事假。 (三)保安部员工考勤制度
1. 保卫部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按规定签到、签离。
2. 部门考勤实行三级考勤制,员工的考勤由领班负责,领班的考勤
由主管负责,主管的考勤由部门经理负责。
3. 员工考勤每月汇总一次,由保卫部内勤进行考勤记录,报送人力
资源部,作为工资造表和发放工资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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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员工的考勤内容有: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丧假、婚
假、探亲假、法定假和加班调休等。
5.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无故
早退,下班后不得在店内无故逗留,如需调换班次,事先应征得主管同意。
6. 员工因病请假,必须有病假证明(指定医院),方可批准。 7. 员工因私事请假,均应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批准;部门经理请
假需经总经理批准。 (四)保安部奖惩制度
1、奖励——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本部将给予奖励或晋升参考。 1)对酒店的安全管理有重大贡献者。 2)拾到客人钱财缴公者。 3)举报本部员工违章乱纪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议,该建议被采纳者。 5)对工作尽忠尽职,受客人或外部门来函表扬者。 6)为酒店声誉和财产,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者。
2、惩罚——警告处分,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如累计三次以上予以辞退。 1)当值时不注意仪表、不佩戴工牌,经多次指出而无明显改观者。 2)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上级指挥者。 3)经常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备案者。
4)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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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值时睡觉者。
6)当值时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者。
7)当值时抽烟、吃零食、聊天、听耳机、不听从劝告者。 8)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私入客房、仓库、服务员工作间、办公室、厨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当值员工擅入酒店者。
11)该管的事不管,胆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误者。 1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13)工作中欺骗上司者。
3、惩罚——辞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 1)不请假,旷工两天以上者。
2)无论何种原因与客人、酒店员工打架者。 3)索取、私藏小费者。
4)利用职权与客人进行非法交易者。
5)盗窃酒店物品、客人钱财,以及主使或参与酒店员工盗窃酒店、员工财务者。 6)拉皮条者。
7)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谩骂上级者。 8)严重工作失误,造成酒店损失者。
9)不爱护保安装备、消防设施、办公室设施,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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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安器材使用规定 1. 对讲机
1)对讲机系统无线电通讯工具添置、更新,必须向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核准的频道和频率使用。
2)对讲机按编号登记入账,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按使用说明的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3)对讲机的使用人员按工作班次相对固定,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交接班时,必须做好交接登记和查验工作,发现故障立即报告,如属人为造成,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对讲机原则上不予外借,并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执行“三禁”规定:一是严禁通话内容涉及工作机密;二是严禁在通话中闲聊或扯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三是严禁带回家私作通讯工具。 2. 电警棍
1)电警棍的购置必须经酒店分管领导批准,有专人负责管理编号登记入帐,并做好领用登记和维护保养工作。
2)电警棍通常由保安巡逻员佩带和保安部值班人员应急备用,只限于制止犯罪和正当防卫时使用。 3)电警棍不得外借,并严禁携带外出。 3. 巡逻到位仪
1)巡逻到位仪的布局要求是:疏密兼顾,确保重点。
2)保安巡逻员上岗执勤必须佩带巡逻到位仪的手提机,在巡逻过程中,必须在巡逻到位仪上做好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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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巡逻到位仪是酒店的保安设备设施,应编号登记入帐,并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发现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并视情况对有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4. 手推消防车
1)手推消防车由消防干事负责保养和管理,并应编号登记入账,定位于客房区域或重点部位。
2)手推消防车的各类消除器要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并按期更换大容量灭火器内的气、药水。 5. 约束带
1)约束带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外借和携带外出。
2)约束带只限用于闹事的精神病患者和制止正在实施违法犯罪并行凶反抗的人员,但在使用后应做好情况记录和说明。 (六)保安部交接班制度
1. 在岗的主管、领班在交接班前应将本班工作中所遇到和处理的问
题了解清楚并详细记录在值班日志上。非经领导批准不得由他人填写。交接班时向接班主管,领班主管交代清楚。
2. 接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换好工服到达交接班地点,领班集合本班
人员点名并检查仪容仪表后,分配岗位。
3. 交班人员须等接班人员到达岗位并向其介绍岗位情况后,方可下
岗。
4. 交班人员全部到达交接班后,领班集合本班人员对本班执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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