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级。
抗震设计时,带加强层高层建筑结构的加强层及其相邻层的框架柱和核心筒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
错层高层建筑,错层处的框架柱和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 联体高层建筑抗震设计时,连接体与连接体相邻的结构构件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以上提高原抗震等级为特一级则不再提高。
3)结构计算分析判断不清或不判断:结构计算总信息参数输入与计算目的要相配;如底部1层带转换层刚度比判断要用剪切刚度算法、2层及以上带转换层刚度比判断要用剪弯刚度算法;第一扭转周期比第一平动周期≦0.85;判断位移比时一定采用楼板刚性假定且考虑偶然偏心等
2、 剪力墙底部加强区构造
剪力墙底部加强区,是指在剪力墙底部的一定高度内,适当提高承载力和加强抗震构造措施。弯曲型和弯剪型结构的抗震墙,塑性铰一般在墙肢的底部,将塑性铰范围及其以上一定高度范围作为加强部位,对于避免墙肢剪切破坏、改善整个结构的抗震性能,是非常有效的。
混凝土高规第7.2.15规定: 一、二级抗震设计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的墙肢端部应按本规程第7.2.16条的要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不设约束边缘构件的有、设置不正确的有、还有就干脆没有边缘构件(包括箍筋及Lc的长度) 3、 板顶负筋为Ф6@200
不符合混凝土规范第10.1.7条。即:对于支承结构整体浇筑或嵌固在承重砌体墙体内的现浇混凝土板,应沿支撑周边配置上部构造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 大跨度的梁、板没有进行裂缝的计算。 5、 墙体拉接筋的问题
拉接筋的间距不是分布筋的倍数。(包括抗震墙的约束边缘构件的λ/2区)。 6、 以集中荷载为主时,框架梁设加密区、非加密区,往往导致非加密区箍筋不足。
7、 多跨框架,跨度相差悬殊的配筋构造
当框架梁梁跨相差较大时,应根据弯距包络图设计,有时小跨的负钢筋要通长设才能满足,这一点有的设计人重视不够。 8、 梁箍筋肢距不满足、配箍率不满足
梁宽大于300mm(小于350mm)的框架梁在加密区往往不能满足箍筋肢距的要求。 箍筋肢距的要求见混凝土规范第11.3.8条;抗震规范第6.3.5条;高规第6.3.4.3条。即:箍筋加密区的箍筋肢距:一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0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5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当抗震等级为一~三级时,不满足抗震规范箍筋肢距的要求,可再加一根拉筋,变成3肢箍。
箍筋配箍率比较复杂,涉及的规范和条文很多,主要与混凝土强度等级、箍筋强度等级、梁的抗震等级、是否加密区等有关。
9、短肢剪力墙
1)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为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抗震设计时,筒体和一般剪力墙承受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不宜小于结构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的50%。
2)短肢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应比高规表4.8.2规定的剪力墙的抗震等级提高一级,短肢剪力墙的配筋率不小于1%(一般区)、1.2(底部加强区)。
3)是否短肢剪力墙结构,判断复杂、经济效益差,建议不采用 10、顶层楼板构造
顶层楼板应按高规第4.5.5条进行设计,即:顶层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20mm,宜双层双向配筋。
11、集中荷载为主时,框架梁设非加密区箍筋不足
1)框架梁设加密区、非加密区是抗震结构考虑的提高延性的构造要求,和承受什么样的竖向荷载没有关系。
2)计算中应考虑一般间距的箍筋是否满足抗剪需要,这是最基本的承载力计算问题,不能含糊。就是说,因为抗剪需要或更明确的说是竖向力作用下抗剪的需要,满跨框架梁通配@100的箍筋,正好和加密区间距一致,不能说该梁的加密区长度取为全跨。
12、后浇带的合理设置部位
1)施工后浇带的作用在于减少混凝土的收缩应力,并不直接减少温度应力,而提高它对温度应力的耐受能力。通过后浇带的板、墙钢筋应断开搭接,以便两部分的混凝土各自自由收缩;梁主筋断开问题较多,可不断开。
2)后浇带对构件抗力的影响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后浇带本身,另一方面是后浇带两边的缝;后浇带本身影响较小,一般情况下提高混凝土等级就可以;后浇带两边的缝影响较大,对受弯和受剪均有影响,相比较而言对受剪影响更大一些。
3)后浇带应最大限度地减少混凝土的收缩应力、后浇带应从受力影响小(弯距和剪力均较小)的部位通过,这是设置后浇带的原则;如梁、板 在1/3 跨度处,连梁在跨中等
第六节 多层砌体结构审查要点
6.1 结构布置
1、墙体材料(包括±0.000以下的墙体材料)、房屋总高度、层数、层高、高宽比和横墙最大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墙体材料还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墙改政策的规定。
2、平面布置宜简单对称,应优先采用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方案,墙体构造应满足规范规定。
3、纵横墙上下应连续,传力路线应清楚;横墙较少的多层普通砖、多孔砖住宅楼的总高度和层数接近或达到抗震规范表7.1.2规定限值,加强措施应符合抗震规范第7.3.14的要求。
4、楼、屋盖与墙体的连接、楼梯间墙体的拉结连接(包括出屋顶部分)、楼、屋盖圈梁和构造柱(芯柱)的布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在抗震设防地区,楼板面有高差时,其高差不应超过一个梁高(一般不超过500mm),超过时,应将错层当两个楼层计入房屋的总层数中。
6、抗震设计时,不宜采用砌体墙增加局部少量钢筋混凝土墙的结构体系,如必须采用,则应双向设置,且各楼层钢筋混凝土墙所承受的水平地震剪力不宜小于该楼层地震剪力的50%。
7、在抗震设防地区,多层砌体房屋墙上不应设转角窗。
6.2 结构计算
1、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验算和静力计算,应按规范规定进行。
2、抗震设防地区的砌体结构除审查砌体抗剪强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外,还要注意审查门窗洞边形成的小墙垛承压强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悬挑结构构件,除进行承载力计算外,还应进行抗倾覆和砌体局部受压承载力验算。
4、应按规范规定验算梁端支承处砌体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5、在墙体中留洞、留槽、预埋管道等使墙体削弱,必要时应验算削弱后的墙体的承载力。 6.3构造
1、圈梁、构造柱(芯柱)截面尺寸和配筋构造(包括构造柱箍筋加密、纵筋的搭接和锚固等)应满足规范要求,并在图纸上表示清楚;圈梁兼作过梁时,过梁部分的钢筋(包括箍筋)应按计算用量单独配置。
2、悬挑构件应采取可靠的锚固措施;现浇栏板、檐口等构件及现浇坡屋面,受力应明确,配筋应合理,锚固要可靠;女儿墙等构件选型要合理,构造措施要可靠。
3、按规定在梁支承处砌体中设置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垫块,当墙中设圈梁时,垫块与圈梁宜浇成整体。
4、对混凝土砌块墙体,如未设圈梁或混凝土垫块,在钢筋混凝土梁、板的支承面下,应按砌体规范第6.2.13条的规定用不低于C20的灌孔混凝土,将一定高度和一定长度范围内的孔灌实。
5、应正确选用预制构件标准图,预制构件支承部分应满足计算和构造要求。 6、墙梁的材料、计算和构造要求应符合砌体规范第7.3节的规定。 7、砌体结构是否根据砌体规范第6.3.1—6.3.9条的规定采取了防止或减轻墙体开裂的措施。工程经验表明,砌体结构长度未超过规范规定的伸缩缝最大间距时,也应注意适当采取防止或减轻墙体开裂的措施。
8、后砌非承重隔墙、无法分皮错缝搭砌的砌块砌体墙,应按规范要求在水平灰缝中设置钢筋网片。
9、在墙体中留设槽、洞及埋设管道等使墙体削弱时,应严格遵守规范的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
6.7应注意的问题
1、 层数总高度计算
1)房屋总高度,应自室外地坪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标高,或至檐口标高。此地所指室外地面为室外的自然地坪面。若高坡地面,则应从低处计算;同时,此地所指檐口为至平顶屋面的檐口高度;而不是坡屋面的檐口。
2)半地下室应从室内地面算起,即半地下室应作为一层考虑。当半地下室开有窗洞设有完整的窗井时,如窗井两侧的墙系由内横墙延伸至室外窗井,并有挡土墙形成封闭的窗井,此时已将半地下室的面积扩大,即可将半地下室视为上部墙体的嵌固端。同时半地下室的楼盖为现浇楼盖。此时可不将半地下室当作一层,此时的总高度可从室外地坪算起。
3)全地下室的高度计算,可从室外地坪算起。因为全地下室墙体基本埋于地下,楼盖顶板低于或高于室外地坪,且无窗洞时,可视全地下室在地震作用时
与土体共同工作,而无动力放大作用。因此可以不作为一层计算。
4)对带搁楼的坡屋面的计算。总高度应计算到搁楼层山尖墙的1/2标高处。同时,应将搁楼层当作一层计算。但搁楼的设置比较复杂,有的搁楼层高度不高,且不住人,只是作为屋架内的一个空间。此时搁楼层可不作为一层考虑。但有的搁楼层空间较高,设计作为居室的一部分,当然这样的搁楼层自然应当作为一层考虑。亦有的搁楼在顶层屋面上,只占一部分面积,即只有部分搁楼作为居住或活动场所。此时搁楼层是否应作为一层考虑,应区别不同情况对待。如搁楼层占总的顶层面积的百分比;搁楼层的结构形式;搁楼层高度等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5)考虑到某些地区要求室内外有较大的高差,主要为防潮或其他用途,此时在总高度计算时有可能超过规定,但层数上不超。因此,对室内外因功能需要而有较大高差达到600mm时,则在总层数不变的情况下,总高度可以增加1m。
6)对于横墙较少房屋,规范具体规定了在同一层内,凡开间大于4.2m房间的面积数超过本层面积的40%时,此时可认为该建筑为横墙较少的建筑。对于此类建筑,房屋层数应降低一层,高度降低3m。
7)对于横墙很少的多层砌体房屋,一般指比教学楼等横墙更少的建筑,在整栋建筑中均为会议室或开间很大的办公或其它用房。考虑到此类建筑的结构力特性的改变,作为砌体结构主要的抗侧力构件的墙体过少。因此,对于此类横墙很少的空旷砌体结构房屋,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现再适当降低层数和高度。 2、房屋的最大高宽比、各层层高、变形缝的设置
房屋的最大高宽比、各层层高、变形缝的设置(位置、间距、宽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具体条文详见抗震规范第7.1.3条的层高规定、第7.1.4条的房屋高宽比规定、第7.1.7条的结构体系规定、砌体规范第6.3.1条的变形缝最大间距规定、地基基础规范第7.3.2条的沉降缝设置要求)。
3、纵横墙平面布置是否均匀、对称、对齐,若没有达到,是否采取加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