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活”的方针,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认真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政策,采取国家支持、地方自筹、银行贷款等多种形式,今年全州整合各类支农资金2.3亿元,其中海西州自筹5000万元用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大对农牧区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农牧业产业化、农牧民劳动技能培训、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等,积极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同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农牧区公共投入,引导农牧民开展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加快发展有特色的小城镇,鼓励有条件的农牧民到城镇定居兴业,加快农牧业人口向城镇转移。支持小康村建设,积极推进定居点和住宅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
2、围绕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建立“三农”社会化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农畜产品加工和流通、科技示范、农牧业生产技术与信息等各项政策措施,培育发展规模养殖户、农业科技示范园以及蔬菜基地等,促进农牧业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积极扶持发展各类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提高农牧民的组织化程度。继续完善州、县、乡、村四级劳务输出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农牧区劳务经济,拓展农牧民增收致富的途径。发挥乡镇事业站所在调整农牧业结构、促进农牧民增收中的职能作用,增强对“三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农牧民提供农畜产品市场信息、农业生产适用技术培训、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畜禽疾病控制等方面的服务。
3、围绕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建立乡镇工作绩效评价机制。一是按照职权与责任相统一、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为乡镇“减压松绑”;二是明确县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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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事权关系,凡属县级职责的行政事务,不得转嫁到乡镇,使乡镇有时间、有精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三是县对乡镇工作实行每年度一次性综合考核,除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外,取消其他“一票否决”事项,实行年度综合考评。对不合时宜的各类考评进行严格的限制;五是围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为“三农”服务的主要内容,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积极探索建立以工作指标、工作要求、完成期限、完成质量、考评结果和奖罚情况为内容的绩效考核评比制度;六是成立了乡镇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由乡镇领导、村社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对干部履行职责实行“季度查、半年评、年终考”。考评坚持领导意见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小组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阶段性工作业绩和全年工作业绩相结合,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七是健全和完善了乡镇政务和村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八是坚持村社事务“由民作主”的原则,改变乡镇干部“包村包片”的做法,放权于村社,尊重村社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和自治权益,提高村级自治功能。
二、改革的基本经验与启示
这次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是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形势下开展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把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农牧区实际,牢牢把握“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二十字方针,从指导思想到具体措施都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用新思路来统一认识,用新举措来解决问题,用新办法来创造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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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体现新形势下做好“三农”工作的新理念。通过改革实践,我们深深感到:
推进农牧区综合改革,必须以转变职能为切入点,不断提高乡镇政府服务水平。这次改革我们牢牢把握精简机构、创新方式、减事放权、绩效考核四个环节,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为切入点,以提高服务技能水平为目标,稳步推进农牧区综合改革机构调整工作。在机构改革方面,在减少乡镇数量的同时,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明确提出除个别人口数量较大的一类乡镇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外,其他乡镇不设内设机构,只设立综合性岗位。加大了乡镇事业单位整合力度,除德令哈市、都兰县的五个一类镇和一个二类镇部分事业单位整合后设臵了两个综合服务中心外,其余地区的乡镇事业单位整合后只设一个综合服务中心,使改革后的乡镇内设机构和岗位保持了精干高效。在创新方式方面,重点是推进“四个转变”,以减少行政命令、加强引导示范,在思想观念上实现由抓大农业向抓大市场转变;减少直接管理、加强公共服务,在工作思路上实现由行政推动型向服务型转变;减少计划统筹、加强调控协调,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由具体管理向间接调控转变;减少人权事权、加强干部培训职能,工作重点实现由侧重具体事务管理向注重人的素质建设转变为目标。同时,创新为“三农”服务的方式方法,如都兰县夏日哈、香日德、察汗乌苏镇、乌兰县希里沟镇、德令哈市柯鲁柯镇、怀头他拉镇等围绕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注重实效,着力解决农牧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积极引导和扶持农牧民组建产业化协会,培养各类经纪人和中介组织,带领农牧民发展多种经营和规模化经营,不断提高农牧民参与市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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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的能力,增加农牧民收入。都兰县察汗乌苏镇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制定了一整套工作制度,实行领导带班、轮流值班、集中办公、首问负责、窗口服务,方便农牧民办事。乌兰县乡镇机关、事业站所统一印制了便民服务联系卡,将每个岗位职责、服务范围、在岗人员、联系电话等公布于众,群众办事该找谁、在哪里一目了然。群众只要有需求,随叫随到,上门服务。这些措施都得到了各族群众的赞同和好评,转变机关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拉近了干群关系。在减事放权方面,按照职权与责任相统一、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为乡镇“减压松绑”。明确县乡政府的事权关系,凡属县级职责并完成的行政事务,不应该推到乡镇,使乡镇有时间、有精力做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县对乡镇工作实行每年度一次性综合考核,除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外,取消其他“一票否决”事项,对不合时宜的各类考评进行严格的限制,使乡镇干部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为农牧民服务中去。在绩效考核方面,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结合不同乡镇的实际,制定了以乡镇干部绩效评价制度为核心的配套措施和办法。主要内容是,把乡镇干部全年工作分为工作目标量化指标、考勤指标、业务质量指标、专项工作指标等四大部分,实行量化考评,实施“三公开、三评比、三挂钩”制度。“三公开”即公开工作指标和工作要求、完成期限和完成质量、考评结果和奖罚情况;“三评比”即对干部职工工作绩效实行季度初评、半年小评、年终总评,按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评分;“三挂钩”即工作实绩与各项补贴、奖励工资、评先评优相挂钩。为加强绩效考评工作,大部分乡镇成立了干部绩效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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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领导、村社干部和群众组成,对干部履行职责实行“季度查、半年评、年终考”。考评坚持领导意见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小组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阶段性工作业绩和全年工作业绩相结合,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通过改革,初步调整了不适应农牧区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按科学发展观整合农牧区经济社会资源,将政府职能转到组织建设、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稳定上来,将“无限政府”变为“有限政府”,初步建立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乡镇干部的工作实现了由行政领导向服务指导转变、由为民作主向民众自主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由催粮收款向科学管理转变,政府创造环境,人民创造财富,实现了政府管理体制的高效运转,促进了农牧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实践证明,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职能是乡镇改革的核心,农牧区综合改革不是简单的“撤庙送神”,如果乡镇政府还是无限责任政府,还是“包办”政府,乡镇干部的工作方法和理念不发生根本变化,群众还会存在“事事找政府”,而干部也有“事事要去管”,根本分不清哪些事该“看得见的手”管,哪些事该“看不见的手”管。只有在新形势下赋予乡镇新的职能,在改革中把干事创业与激发干部职工活力有效结合起来,才能使党和国家的政策在农牧区得到有效落实,真正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
推进农牧区综合改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进一步加快海西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这次改革,我们在外出实地考察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了“落实一项政策,深化三项改革,建立五项制度,完善三项机制”的改革思路。改革中注重做到“三个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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