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新机制尚须进一步完善;三是在转变乡镇职能,创新工作机制,提高为“三农”服务能力和水平上还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四是乡镇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还不适应服务“三农”的要求;五是乡镇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基础条件差,信息网络不健全,服务“三农”的能力受条件限制;六是乡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专项编制紧缺,部分乡镇只有机构,没有人员,发挥不了保一方平安的作用;七是村社干部待遇偏低,激发不了其工作积极性。
根据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工作目标和省委、省政府对综合改革的要求,下一步工作重点是:
(一)加强领导,继续深化综合改革。把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工作同建立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结合起来,同建设新农村新牧区结合起来,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继续探索乡镇政府服务“三农”的方式,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站所服务功能的提升,认真解决县乡两级职能转换联动机制,建立完善为农牧区服务运行体系。
(二)勇于创新,不断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探索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乡镇工作新机制,完善以“五项制度、三项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配套制度,建立促使乡镇人员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乡镇组织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农牧民负担得到有效监督管理、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和公共投入得到保障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培训,提高乡镇人员素质。认真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和实施办法,在较短的时期内使乡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得到提高。做好未聘人员的业务和学历培训,为他们再次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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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创造条件。按程序及时补充乡镇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把补充人员与促进大学生到农村牧区基层就业结合起来,在总编制不超的情况下,通过公开考试招录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基层技术服务力量,逐步改变非专业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状况。
(四)以人为本,改善基层工作条件。争取多方投入资金,分期分批对现有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改善乡镇人员工作生活条件,解决后顾之忧,真正让乡镇干部把精力用在支持“三农”、服务“三农”上。
(五)强化管理,确保乡镇正常运转。严格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确保州财政转移支付乡镇公用经费的全额及时到位,保证乡镇政权的正常运转。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完善编制、人事、财政相互配合的约束机制,确保乡镇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5年内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两道“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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