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调整计划偏差,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4.5.3数据库安全设计
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网络来访问系统,合作单位通过INTERNET来访问系统,内外的分开保证了系统数据的安全。系统从稳定及可靠移动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性考虑,数据库服务器采用双机群集技术,保证数据的安全;WEB服务器采用nlb技术进行负载均衡,保证用户的访问速度;对外的第三方合作单位的门户购建在INTERNET上,通过防火墙屏蔽掉其他端口,保证系统得安全。目前,系统开发中惯用的后台数据库有很多种,其中最常用的ORAcLE、SQLSERvER2000、MSACCESS2000等。由于此套系统对数据库的要求比较高,所以本系统开发所使用的后台数据库是SQLSERvER2000。它可以满足以下几方面的系统需求:用户权限设置和用户身份验证,提供数据恢复、备份功能,提高数据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其它大型的数据库相比,具有存储空间较小、易于后台维护等特点。同时为与公司其他系统互联,设置了mis/oa等接口服务器。
4.6电子系统系统安全
电子政务网的运行之本是保证网络信息的安全,电子政务网的保障是网络安全。为特定系统的特定用户提供服务,出于安全保证,系统要对每个用户的身份进行认证和对访问系统进行授权,在应用系统上用户管理都自成体系,使合法用户的权益得到保证。为了整网用户的安全管理得到保证,实现统一管理全网用户,电子政务认证中心和政务网用户需要统一系统。
建设出一个统一的系统管理系统可以为系统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提供必要的保障,也是整网健康运行的保证。由浏览器提供一个多级管理面板,使系统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一个界面就可以统一管理整个系统的政府网站。网络稳定运行的可以方便电子政务是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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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数据库硬件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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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项目管理信息电子政务系统实现
5.1电子政务系统系统客户端建设
为加强统一规划与管理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财政投资效益得到提高,重复建设得以避免,资源实现共享,根据《信息化条例》,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部分财政性资金投资)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以本条例为实施依据。电子政务项目主要包括电子政务网络的建设、业务信息系统的建立、开发信息资源以及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在建设中遵循“共建共享、统筹规划、互联互通”的原则。全电子政务工作由政府办公厅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的审批、投资审查管理由发改委负责。项目建设资金计划的下达和使用管理由财政局负责,不仅如此,财政局还要负责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人民政府管理电子政务办公室具体职责是负责项目的协调指导、归口管理和统筹规划,负责项目年度计划统计以及分析工作,负责项目成立前的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和技术审查,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以及工程运行后评价。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5.1.1电子政务项目管理流程
电子政务项目管理流程如下:项目建议书审查和审批、可行性报告审批、技术方案和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招标投标、项目工程实施、项目竣工验收、财政部门意见征求和评价等程序。
根据国家电子政务相关发展规划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电子政务发展措施,在由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根据电子政务发展规划省直单位及各区、县要制定电子政务建设专项规划,报请电子政务办备案。项目建设单位要在每年10月底前申报下一年度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计划,申报管理部门是电子政务办,如果电子政务项目是由多家单位共同使用的,申报可以由牵头单位向电子政务办申报;涉及到秘密信息的系统还需向国家安全保密部门申报。电子政务办向有关部门提出有关下一年度电子政务的建设计划和方案,申报列入下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
技术上审查申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电子政务项目建议书要求的规定,进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然后报请电子政务办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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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由电子政务办出具。
审批项目建议书。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单位报发改委申请立项时,需提交立项申请、立项获政府批准依据和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然后建议书由发改委进行项目审批。审批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规程,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委托单位必须具有通信信息、电子专业乙级以上资质的机构,然后报请发改委审批。
评审初步设计方案。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的投资概算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规定,编制投资概算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依照有关程序委托的设计单位要具有相关资质,然后分别报发改委和电子政务办审批,由两家单位分别下达投资概算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电子政务项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下的,可以免除投资概算、初步设计方案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实行可行性报告由审批建议书代替的简便程序。电子政务项目投资金额在二百万到五百万的,可以免除投资概算、初步设计方案审批。
电子政务项目资金投入预算和初步设计技术方案和电子政务可行性报告有过大的变更或已批复总资金投入金额和资金投入变更相差超出10%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重新报批审查。
在建设电子政务项目中实行法人责任制,政务项目建设的首要责任人是工程的法人代表。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等制度。
200万元及以上投资规模的电子政务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实行工程监理制,对项目建设必须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
由相关部门批准的方案、报告和投资预算,工程建设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如确实需要对项目投资规模或项目技术方案进行调整,事先必须向发改委和电子政务办提交调整报告,报批手续按程序履行。投资规模和项目技术方案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否则不予验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投资重大损失、工程严重逾期等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应立即向发改委、电子政务办报告,并相关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政府部门的规定对在建工程进行暂停或整改。
根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批复方案及资金投入预算财政局批复下达项目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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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工程施工单位可对项目前期工作申请经费。申请的项目前期经费主要用于开展项目建议书、应用需求分析、初步设计方案、可行性研究和编制投资概算等工作。前期工作经费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财政局下达,项目总投资包括前期工作经费。
以财政投入的政务工程,占总投资5%的保证资金暂时由财政局预留,工程项目结算前只付总投资的70%,待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凭竣工验收报告剩下的25%的款项再由财政局支付,最后剩下的5%的质保金质保期到期后才能支付。
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可申请项目运行维护经费,财政局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将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按照财政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对财政资金应严格使用,专账管理并做到专款专用。
5.1.2初步验收
施工结束后要通过验收合格后电子政务系统才能正式投入使用。电子政务项目应遵循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大纲以的相关规定开展验收工作。按照工作大纲要求项目施工部门可以自己进行初步的验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的验收,各项实质具体工作由电子政务办进行实施。由国家保密局参加涉密电子政务项目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政务系统项目在施工完成后的百日内,初步验收工作应由工程施工部门完成,并把竣工验收的申请报告向电子政务办提交,同时将项目审批相关文档、项目建设总结、项目建设相关文档、项目招标相关文档、财务报告、初步验收报告、信息安全测评报告、软件测试报告等文件以附件的形式一并上报,对于超过200万元的项目一定要提供监理报告。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无法申请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施工部门可以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等候电子政务办审批。如验收的项目未能通过,项目建设单位要在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应申请重新验收。
项目验收时,电子政务项目承建单位应将信息资源情况、软件及硬件的清单,以及接口标准等信息通过网络在线录入项目管理系统,并提交一套建设资料给电子政务办备案。
项目验收后电子政务办根据实际的运行情况,委托专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系统运行效果和效率进行评价。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承建单位要在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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