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思《咏史》诗,鲍照《拟行路难》等,都倾泻了寒士的不平心声。 另如家族文学的兴盛,三曹、二陆等。 (六)隋唐时期:科举制度的确立
科举制度,是指朝廷允许普通读书人和官员自愿向官府报名,经过分科考试,以成绩为标准选拔人才并授予官职的一种选官制度。
科举制度在唐代得以确立,一方面由于隋唐时期以“三省六部”为主体的中央机构,分工更加细密,体系更为完备,官僚机构的调整和膨胀,急需补充大量的官吏;另一方面,统治者也希望更广泛的吸收、笼络人才,为自己的统治服务。 唐代造纸业及雕版印刷术的普遍发展,为科举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 唐太宗: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
苏轼认为:建立了考试制度以后,就等于六国时候的“养士”,解决了政治和社会问题。
1、考生的来源
(1)生徒,即朝廷所设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以及各地州、县学馆的学生。 (2)乡贡,即不在学馆的普通读书人。
上述二类通过各个级别考试,成绩合格者,参加由尚书省举办的科举考试,即省试。
(3)现任官员中品级较低者。参加制科考试。 参加省试的考生,可称为“举人”;应进士科考试的人,被泛称为“秀才”。这些称呼虽然后世仍沿用,但意义已有了很大变化。 2、考试科目
常见的有进士、明经、明法(律令)、明字(文字)、明算(数学)、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武举、制举等。其中,以应考进士、明经的人最多,而尤以进士科最为人崇慕,也最难考。
唐代有“三十老明经,七十少进士”之说。
唐朝宰相多为进士出身,更提高了进士科的声价,进士及第遂有“白衣卿相”、“一品白衣”的美称。
进士科始以考时务策为主,加考帖经和杂文。玄宗始规定诗赋为必考项目。 明经科分为五经、三经、三礼、三传等。考帖经与墨义。 制科是由皇帝召集一些官员和知名人士举行的考试,分为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等名目。
制科是朝廷网罗非常人才的一种办法,但往往被讥为“杂色”,为人们所轻视。 3、考试程序及结果
省试通常每三年举行一次,当年的十一月至次年三月间考试。一般由礼部侍郎主持。考场内部以荆席围隔,考生须自带水、炭、蜡烛、餐具等,经胥吏唱名、搜检衣物,依次入场。黄昏入场,次日日暮后烧尽三支木烛便须交卷。 三月发榜,称“杏榜”。
第一名及第称“状元”或“状头”。新科进士互称“同年”,与他们的主考官形成“门生”与“座主”或“座师”的关系。
新进士多参加一些表示荣宠的活动,如在杏园参加“探花宴”(又称“曲江会”、“曲江宴”),并选出两名少年俊秀的进士为探花使,遍游长安名园,采摘名花以点缀宴会。如孟郊《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到慈恩寺大雁塔题名留念,称“题名会”等。 4、社会效果及意义
(1)打破了原来固有的世族操纵朝政的局面,世族呈现衰落的趋势。
(2)读书人怀着“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幻想,将读书、应考、做官紧密地联系起来,整日埋头读书,不问世事。通过科举考试,统治者也达到了吸引、笼络人才的目的。
(3)科举考试以“诗赋”为必考科目,特别是“以诗赎帖”的做法,提高了诗词在考试中的地位,直接推动了唐诗的繁荣。而考前公开的行卷风气,因行卷的体裁广泛,包括古诗、律诗、词赋、骈文、散文、传奇、小说等,又促进了唐代文学的繁荣和发展。
(七)科举制度在宋代的发展 宋代为稳定局势,留用了大批后周的官员,为了分散官员的权力,又建立了庞大、重叠的官僚体系,这都使得官吏的需求量大增。
宋代的科举考试比起唐代来,出现了一些变化,如:录取的名额大大增加,平均每年有400人左右。考中的机会更多,从仁宗开始,所有参加殿试的人均予录取;多次落第的人还可以“特奏名”的方式得到录取。省试、殿试通过后,无须进行吏部的选试,马上可以获得官职;而成绩突出的还可以获得高官。
考试方式、结果更加公平、公正,试卷要糊名、誊录,弥封用印;经多次评阅,每次成绩都要密封起来,最后根据几次的成绩来认定试卷的正式成绩; 而且,规定官员子弟要参加别头试,名额另定。 考官,则实行锁院制,一般为一个月。
另外,考生的身份扩大,不再局限为读书人,扩大搜罗之门,“工商、杂类人内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许解送”。从考试举行的次数上,唐代约三年一次,宋代除特殊年份外,基本上是每年一次。
据统计,宋代科举取士共115,427人,平均每年361人;平均每年的人数,约为唐代的5倍,元代的30倍,明代的4倍,清代的3.4倍。
考试科目有进士科、明经科、词科、制科、诸史、明法、童子、武举等。
与科举制度相配合,宋代还一度实行“三舍法”取士。即把国子监学生分为上舍生、内舍生、外舍生三个等级。若成绩优秀,外舍可升为内舍,内舍升为上舍;如考至上舍上等,可直接授官,考至上舍中等,可直接参加殿试,考至上舍下等,可参加省试。
(八)元代科举中的民族歧视政策
元代科举制度从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才正式实行,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为乡试(行省考试)、会试(礼部考试)、御试(殿试)三级,试题均出自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九)明清的科举制度
明清科举的基本制度大致相似,其中以进士科最为重要。分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之前还有县试、和府试的预备性考试。
预备性考试。县试多在二月举行,由知县主持,成绩合格者,参加四月举行的、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府试合格者称为“童生”,即通常所说的“生员”,从而获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
第二节隐逸文化及其影响 隐逸现象的产生,是文人理想与现实矛盾的体现,它是中国古代文人对处世方法的一种态度,是中国文明史上贯穿始终的一个文化现象。
早在远古时期,就已经有隐士出现,而关于隐逸的思想,至迟在春秋战国时期已出现,即以孔孟思想为代表的儒家观念,和以庄子思想为代表的道家观念。 一、隐逸思想
道家之隐逸——基于自由原则 儒家之隐逸——基于正义原则 佛教之隐逸——基于宗教原则
儒道思想中所蕴涵的隐逸因素直接促成了后世隐逸思想的形成,在佛教趋于中国化的过程中,其天然的出世态度,以及心性理论的发展,也对中国古代文人的隐逸思想发生了综合作用。三者共同构成中国的隐逸思想。
道家思想主张顺应自然,要求个人摈弃一切外在的诱惑,本着“虚以待物”的原则,通过“心斋”“坐忘”的方式,达到齐物我、泯生死、逍遥游的境界。(逍遥游、齐物论等)
心斋:指屏除杂念,使心境虚静纯一。
坐忘:就是物我两忘、与道合一的精神境界。
在某种意义上,道家思想为后世士人提供了安顿心灵的场所。 《论语?泰伯》:“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孟子?尽心上》:“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 孔孟强调的“道”,是儒家伦理化的政治理想和政治原则的体现。其大致包含了由礼所规定的君臣、父子、夫妇的纲常秩序,及由仁所派生的仁政王道思想。 由此可见,作为士人处世态度的两方面——出世与入世,无论儒道,皆为内在有机的整体。儒家之“出”,是为了更好地“入”;而道家也非一味地逃避社会,而在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提出“材与不材”、“无用之用”、“安时处顺”等观点,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在严酷的政治斗争与社会动荡等外因的共同作用下,儒道隐逸思想在东汉时期出现了合流的迹象。详见《后汉书?逸民列传》、《魏书?逸士传》等。 二、隐逸方式
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
所谓隐士,因与政权采取不合作的态度,而易引起统治者的猜忌。
韩非子以“不臣天子,不友诸侯”为名,诛杀隐士狂矞、华士,并厉言:“赏之誉之不劝,罚之毁之不畏,四者加焉不变,则除之。” 钟会以“清洁王道”为名诛杀嵇康; 武则天对付武攸绪,采用监视的办法:“安平王武攸绪??求弃官隐于嵩山之阳。太后疑其诈,许之,以观其所为。”
唐玄宗对付卢鸿一,则采取先礼后兵的办法,卢氏不得不还朝依顺。 《宋史?陈抟传》载:“(周世宗)命华州送(抟)至阙下。留止禁中月馀??既知其无他术,放还所止,诏本州长吏岁时存问。” 白居易《中隐》诗: 大隐住朝市,小隐入丘樊。丘樊太牢落,朝市太嚣喧。不如作中隐,隐在留司官。似出复似处,非忙亦非闲。不劳心与力,又免饥与寒。终岁无公事,随月有俸钱。君若好登临,城南有秋山;君若爱游荡,城东有春园;君若欲一醉,时出赴宾筵;
洛中多君子,可以恣欢言。君若欲高卧,但自深掩关;亦无车马客,造次到门前。人生处一世,其道难两全。贱即苦冻馁,贵则多忧患。惟此中隐士,致身吉且安。穷通与丰约,正在四者间。 出世与入世,隐居与做官,从道与从时,向来是困扰古代文人人生抉择的矛盾体,是他们烦恼和痛苦的根源所在。 至中唐始,中隐渐成为古代士大夫处世方式的最佳选择,但是也不可避免地丧失了士人所应承担的“兼济天下”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而蜕化为文人解决生计和明哲保身的现实策略。 三、隐逸文化的影响
隐逸文化,既包括主体因素,即隐士与羡隐之士,又包括由这些主体所创造的与隐逸相关的一切物质和精神成果。 其积极影响表现为:
首先,丰富了审美文化的内涵。
从隐逸文化发展的客观现实出发,我们可以将隐逸区分为“隐”和“逸”两种境界:隐是初级境界,逸是高级境界;隐是技术操作境界,或称为“术”的境界,逸是艺术审美境界,或称为“道”的境界。 “逸”,通俗地讲,就是指一种超凡脱俗、不拘常规、不限法度、自然自在的审美形态。“逸”甚至成为中国传统审美文化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像逸气、逸趣、逸品、飘逸、逸格、超逸等,都是从“逸”中派生出来的。“逸”的含义,也从最初的兔子善跑,引申到人之善逃,最终被抽象概括成反映人格精神的超凡脱俗,实现了质的飞跃。
其次,促进了个体意识自觉的历史进程。
个体意识觉醒,首先要求个体具备最大限度的自由,要有相当的自我独立性。在这方面,隐士比起一般的文士来,更具有自由的空间。
同时,个体意识的自觉,促使文人的审美心理开始向虚静、平淡转化。 葛兆光《禅宗与中国文化》:
士大夫逐渐形成了以自觉观照中沉思冥想为特征的创作构思,以自我感受为主追溯领悟艺术品中的哲理、情感和欣赏方式及自然、简练、含蓄的表现手法三合一的艺术思维习惯,这种心理性格——审美情趣——艺术思维的结合,使中国士大夫文学艺术形成了与其他民族、其他阶层的文学艺术迥然不同的艺术风格,它偏爱宁静、和谐、淡泊、清远,而蔑视冲动、激烈、艳丽、刺激,它注重哲理与情感的表现,而忽略物象的再现与描摹,它长于抒情写意,而短于叙事状物。 第三,塑造了审美文化的精神品格,为艺术样式的丰富和发展补充了养分。 如中国山水画的出现与兴盛,山水田园诗的缘起及勃兴,园林营造的艺术化及意境化,书法艺术的成熟及超拔,以及逸、空灵、自然等审美范畴的确立等等,都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隐逸及隐逸文化的贡献。 1、对绘画的影响。
1)题材上,促成了山水画的产生及定型。
晋代以前,绘画的内容大体分三类:体物之作,如草木虫鱼等,其作用在于“侔列群象”,即认识、辨别世界万物;山川形势、宫室建制,作为地图之用(这也是晋以前山水画的主要用途);人物图形,其一作照片来使用,如汉代毛延寿为王昭君绘像的传说。主要用来摹写忠臣孝子、贤愚美恶,以宣扬政治伦理教化。如《女史箴图》。
隐逸思想等因素的影响下,士人的视野逐渐转向山林,“登山临水,竟日不归”。那些隐居山林的高士名流,成为绘画的主要题材。但此时山水只是作为高士的背景出现的。两晋时期大量出现的《高士图》(皆佚),即证。 此时的山水画有以下特点:
群峰排列如锯齿;比例不称,人兽禽皆大于山;树皆简单,多如伸臂布指,比例大于山;空间效果差等。 敦煌莫高窟北魏、西魏壁画
唐初,山水仍作为宫室背景出现。至于李思训时,山水渐成为独立的绘画题材,多表现山水的气象、气韵和精神。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山水之变,始于吴,成于二李。”李思训《长江绝岛图》(佚)《江帆楼阁图》,李昭道《寒江独钓图》(佚)、《明皇幸蜀图》、《桃源图》等,都是以山水为主要题材的绘画作品。 至北宋时期,山水画风已经成熟。如范宽《溪山行旅图》。
2)从功能上说,从原来纯粹的实用功能转而为实用与审美兼具。
3)从画家队伍看,文人开始进入画家的行列,改变了以往只有画工的情况。文人的加入,使得绘画作品更多地蕴含了文化内涵和审美意义。 4)设色方面,由最初的青绿为主,到五代以后的以墨色为主。 5)画品方面,唐人提出“神、妙、能、逸”,宋代以后更以“逸”为最高境界。 6)从构图说,从平面向立体转化。
宗炳“远小近大”说——王维的“平远”构图法——五代北宋的“三远法”(即平远、高远、深远)
由摹写一山一壑,到尺幅之间展现全景山水。
宋代提出“以小见大”的“借窗观景”法,由窗中的小空间进入窗外的大空间,由于观看的角度不同,景物也无限增多,审美享受也无限丰富。
借窗观景法最早出现在诗歌实践中,如“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王维的“窗含山楚尽,林上九江平”,曾公亮“要看银山拍天浪,开窗放入大江来”等。
2、对诗歌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山水田园诗的兴起与繁荣。从荆棘密布的山林转向乡村风物、田园景象,生活化、人情味更浓。
3、对书法的影响,草书的成熟,力图摆脱规矩的束缚,追求飘逸灵动、狂放不羁的境界。
4、对园林艺术的影响。如壶中之隐、瓶隐等,所谓“不下堂筵,坐穷泉壑”,与“诗在山林,人在城市”同趣。 隐逸文化的消极影响:
第一,客观上拖累了政治统治的正常运行,削弱了人们普遍的社会进取意识。典型的如《宋史?隐逸传》记载的一些隐士形象。
第二,脱离社会,远离现实,走近理想,趋向浪漫,使得传统审美文化在形式内容及风格特色上,朝着单一方向发展,明显地表现为:重理想轻现实,重浪漫抒情轻实际叙事,重玄远超脱轻贴近事实,重空灵飘逸轻充实凝重等等。 第三节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特征 1、重变通 变动—联系 2、重人生
儒家之真性:个体—家庭—社会 道家之飘逸:精神—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