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督导检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督导、教育立法和教育投资,被称作现代教育制度的三个支柱。可见,教育督导的作用不可或缺。然而,目前的督导制度存在明显弊端,教育督导机构的行政权力缺乏必要的保障机制,似乎是依附于教育行政部门,造成督导机构无位、无威,很难发挥其应有职能。经费投入是否到位,城乡一致的学校标准化建设是否落实,学校办学行为是否规范,应该建立一套日常的监测预警制度,必须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与评估,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与评估机制,让督导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与评估的重点仍然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师资力量的配备以及教育质量的提高等问题。督导与评估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应该突出实效性,应当把教育督导与评估的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建立一些与督导、评估结果相适应的奖惩制度。
4、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与公办学校形成有益互补和良性竞争
新乡市应该鼓励并创设良好的社会力量办学氛围,形成一定规模的、规范、良好的民办义务教育市场,与公办学校形成有益互补和良性竞争态势,也为有择校愿望的家庭提供需要。民办教育是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国外很多发达地区私立教育发展很好,在我国很多地区,也形成了民办教育与公办学校并行发展的良好态势,很多民办学校以其充足的资金、一流的硬件设施和高待遇下的优良师资、较高的教学质量,满足了部分富有阶层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也对各公办学校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我市应该鼓励和培植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市场,营造宽松而又规范的民办教育氛围,也给巨大的择校需求提供一个合理的排解渠道,减轻公办学校均衡发展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