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价值观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时代性的特点。
由于价值观的形成是在非理性的价值意识的基础上和通过对理性层面的价值观念或价值思想的抽象、概括、提炼和升华作用形成的,因而价值观具有与客观现实生活距离较远,作用相对间接的特点。所以,某种价值观一旦形成,就会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当客观现实的社会生活和实践发生变化时,与非理性的价值意识和一般的价值观念或价值思想相比,价值观的变化、更新要缓慢得多,总会表现出发展、更新滞后,内容、形态保守,运动、变化缓慢等特点。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的各种特点在价值观方面的表现是最具典型性的。
第六,价值观还具有民族性、阶级性和意识形态性的特点。
价值观由于反映的是人对社会生活实践的根本问题的态度,由于人是社会的、实践的人,而且在阶级社会条件下人还是划分为阶级具有阶级性的人,因此,价值观总是带有鲜明的社会性、实践特征和阶级性的痕迹。在不同的民族那里,由于民族的地域、文化、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以及阶级状况的差异,价值观还会显示出一定的民族性。如在中华民族的价值观体系中,其人生观都有以为社会、家族作贡献和为社会、家族承担责任为人生要义的“社会本位”的思想观念。这与西方民族价值观中的把个人利益、自由和个性发展始终放在中心地位的人生价值观念有明显的区别。再有,历史上自有阶级出现以来,社会总是以国家的组织形式存在的,国家必然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压迫的社会政治形式,因此社会的统治阶级必然要利用手中掌握的社会强制力量和宣传机器倡导、宣传自己的价值观来影响民众的价值观,以实现其巩固统治地位、控制民众的作用。所以,任何社会人们所持有的主导价值观必然是统治阶级的价值观,必然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领域。
第七,价值观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正确的价值观是以科学世界观和相关真理为基础和理论前提的,是以一个民族的相对较长历史时期的社会实践为检验标准的。
这一点深刻地体现了价值对真理、价值意识对真理性认识的依赖性。价值观虽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民族性和意识形态性的特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价值观在内涵的科学性方面是完全相对的、无正确与错误之分和无检验标准的。既然价值观本质上也是一种认识,这就存在一种认识的客观性问题。也就是说,只有正确地反映了人民、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客观本质和规律的要求、反映其真实的要求和需要的价值观才是正确的,这就意味着这样的价值观必然以包含着关于人民、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客观本质和规律、对他们的真实的要求和需要的真理性认识为基础和前提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价值的实现依赖于真理,正确价值认识的形成依赖于对相关真理的把握”。
至于价值观的检验标准,既然价值观本质上也是一种认识,其形式是主观的,而内容同真理的性质一样也是客观的,而且它也是作为实践活动的尺度在实践中发生作用的,因此价值观的正确与否也只能由实践来检验。只不过与一般的具体真理和个别的价值观念或价值思想相比,价值观由于其自身所具有高度的抽象性、概括性和比较远离具体生活现实的特点,因而这样的实践检验的过程则具有历史跨度较大、社会实践范围更广、检验环节更复杂、对检验结果的解读要求更辩证的性质。
那么,价值观在人们的实践中的作用是怎样的呢?
价值观和其他价值意识形式对实践的作用总的来说有共同点也有特殊性。其共同点在于:
第一,价值意识是对实践活动起驱动作用的精神因素。价值意识作为对主体的规定性、要求和需要的反映,推动着实践活动的起动、运作和发展,以满足人的需要。
第二,价值意识是对实践起导向的作用的精神因素。它作为实践的目标引导实践朝着能够满足人的要求、有利于人的利益的方向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