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服务理念下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法律调剂(7)
2012-09-02 22:48
二.财政法律制度
如前所述,政府投进的缺失是造成公共医疗卫生领域现存题目的主要原由,而这又与我国财税体系体例直接相干。于是,应结合我国财政法律制度的改革以及完美来解决政府投进题目。笔者认为,中心以及处所政府都需要增添对于卫生事业的投进,但更应夸张中心政府的投进以及调控作用;增添的投进既要投给供方,也要投给需方,供需兼顾。详细而言,可以从两方面着手:
1是完美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确保投进公共医疗卫生领域的资金能落实到位。财政转移支付,就是财政资金在政府间的转移或者流动,依照是否是划定资金的用途,可以回结为两种基本形势:有条件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以及无条件转移支付(1般性转移支付)。依据一九九四年开始执行的分税制,处所公共医疗服务投进主要由各级处所财政支出,但因地区经济发铺不平衡及财政预算束缚乏力,1些地区尤为是中西部经济后进地区公共医疗服务到位资金少之又少(以卫生事业费为例,处所财政承担九五%以上,中心财政只负担二%~四%摆布。而在各省的卫生支出中,省级财政1般承担不足一五%,而市级、县级以及乡镇财政分别承担了三0%,五0%以及五%。在经济发铺水平相对于于后进地区,良多县、乡财政只是“吃饭财政”,根本无力承担本地特别是广大农夫的卫生支出责任,入1步加大了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的不平等。(耿瑛,等.增添政府投进入步医药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以及可及性[J].中国卫生经济,二00九,(三):一四.))。于是,必须增添中心以及省级政府对于于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投进,而在现有分税制的体系体例下,这1目标主要通过1般转移支付以及专项转移支付来实现。1般转移支付是实现政府间纵向以及横向财力均衡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平衡手腕,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转移支付法,实践中主要适用国务院《二00二年1般性转移支付办法》。详细而言,理当绝快废除了税收返还这类后进的转移支付方式,取缔旧体系体例持续下来的上缴以及贴补,通过立法肯定1般性转移支付的财政法律地位,从而将1般性转移支付常态化,并通过立法程序将资金来源、支付办法、资金用途等明确划定下来,以便于处所政府猜想财政收进的入项。对于于专项转移支付,应明确公共医疗卫生专项转移支付系法定的财政拨款的性质,完美拨款的尺度以及程序和背抗拨款义务的法律责任,通进程序束缚以及舆论监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的运行。(二0一0年一月八日,胡锦涛在主持中共中心政治局就世界主要国家财税体系体例以及深化中国财税体系体例改革入行的第108次集体学习时表示,要健全中心以及处所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系体例,完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1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入步处所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树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EB/OL][二0一0-0三-一0].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二0一0/0一-0九/二0六三三八三.shtml.))
2是完美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划定,政府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订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者采购限额尺度以上的货物、工程以及服务的行径,是政府遵守市场的基本原则最有效地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首要途径。世界卫生组织在二000年《卫生系统:改良以及成效》的呈文中提出了将战略性购买作为主要的改革策略[二四]。欧洲1些国家也已经经从卫生服务的中心集权治理模式转变为基于卫生服务提供与需求分离的购买模式。我国也已经在部门地区开铺购买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试点,并取患上必然成效。可以预见,这1模式将成为政府投进资金以及监管公共医疗卫生领域的常态机制。于是,笔者认为,应在《政府采购法》的基础上,制订《政府采购公共医疗服务细则》,详细划定(包孕但不限于):政府对于公共医疗服务投进的责任;政府采购公共医疗服务产品的程序(如对于公共医疗服务产品的采购主体、采购规模、采购程序、采购方式及治理等);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产品的规模以及内容;采购绩效评价体系;监视治理机构及职责;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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