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的研究(2)
2021-05-08 02:32
由于职业联赛长期角色不清、责权不明、利益不公、监督缺失,导致假球黑哨和贪污腐败滋生,职业联赛陷于混乱和失控状态,2009年中国足坛的“反黑风暴”引起了举国上下的广泛关注。足球职业化在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后,耗费了巨大的社会资源,不仅未能依照职业体育的要求形成自身规范的专业化市场,而且足球运动整体技术水平逐年下降,职业足球联赛的失控反映出联赛治理结构的混乱。面对来自社会的巨大压力,中国足协推出了职业联赛管办分离的措施, 并在2012年2月中国足球协会特别代表大会上通过了“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方案”,该方案取消原有的中超委员会和中甲委员会,设立有中国足协、地方协会、俱乐部、中超公司和特邀社会人士参与的职业联赛理事会和执委会,全面负责职业联赛的运营管理,在理事会下设立执行局,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具体负责联赛的运行管理,从2012年开始,理事会独立管理、组织和运营联赛。方案将中国足协长期以来对联赛直接管理的方式,改变为在中国足协内部设立职业联赛理事会、执委会和执行局,将原中国足协的管理职能移交至属下的联赛理事会、执委会和执行局,试图在不脱离中国足协实际控制下推动职业足球联赛的管办分离。2年来经过各方的努力,尤其是经过司法部门的严厉打击,职业联赛长期存在的假球黑哨得到有效遏制,职业联赛的内外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中国足协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2012赛季中超电视观众人数增加了10%,但总入场人数仅增加6.4%,场均人数增加6.2%[1]。数据显示,现场观众人数的增加并不明显,反映出球迷对职业联赛的兴趣和信心仍显不足。另外由本土职业联赛球员组成的国家队在重大赛事中战绩逐年下降,不仅在世界杯和奥运会未能出线,在一系列对外比赛中屡遭败绩,舆论普遍评价中国队已沦为亚洲二至三流球队[2]。
2 当前“管办不分”突出的问题
针对中国足协实施的“管办分离”,通过访谈,广泛收集了业内人士,法律、经济界人士,媒体、球迷和网民的意见,归纳和整理出当前职业足球联赛管办不分的具体表现。
1)一家独大行政垄断,管办合一固步自封。
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和竞技体育封闭体制环境下产生的职业足球联赛,自诞生以来一直受到“国情论”、“政府主导论”的影响,忽视了社会参与职业体育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一方面行“职业”和“市场”之名向社会推广职业联赛,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职业足球,另一方面又以“中国特色”为借口,违背职业体育的发展规律,强行垄断职业联赛的管理运行,极力排斥社会投资在职业联赛发展和决策上的话语权,在职业联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形成中国足协一家独大的垄断地位。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目前实施的管办分离实质是中国足协内部的机构调整,不过是将原有的中超、中甲委员会合并成理事会,并非真正意义的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①“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机构设置,使得足协的领导权由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掌控,而中国足协社团组织地位有名无实。内部的理事会和执委会虽然在重大问题上能主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但众多的联赛运营职能仍属于中国足协内部相关机构,真正的决策权力还在中国足协。理事会和执行局并未成为独立于中国足协的运营主体,其权力缺乏章程和制度的法律保障,使得其机构和职能形同虚设。由中国足协自身仓促推出的“管办分离”措施缺乏对职业联赛进行实质性的改革,因而无法使职业联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获得根本性突破,实际上成了“修修补补”的游戏,本质上有继续维护自身利益的“假改革”之嫌。
2)职业联赛定位不清,足协章程存在缺陷。
中国足协长期以来对职业联赛既管又办,没有依据职业联赛的性质,界定职业联赛管办分离的相关主体和相应职能,导致职业联赛一直没有形成自身完善独立的组织机构。2005年修改后的中国足协章程第7条“职责”中第4款规定,中国足协“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运动项目的全国竞赛制度、竞赛计划、规划和裁判法,负责本运动项目各类全国竞赛的管理。”[3]但第50条第2款仍规定“全国各级正式比赛、国家队参加的公开比赛、由国际足联或亚足联委托本会承办的比赛,由本会直接管理”[3],这里所指的全国各类比赛包含了中超和中甲在内的职业联赛,而“直接管理”则成为了直接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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