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现实困境及发展对策

2021-05-13 08:26

  摘要:实施全方位的质量监测是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尚未建立起系统完善的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在静态层面和动态层面均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为此,需从充分认识质量监测的价值,明确质量监测的主体及对象,制定科学适宜的质量监测标准,加快本土化质量测评工具的研制,建立质量监测的运行保障机制,有效运用质量监测结果等方面着手构建和完善我国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


  关键词: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学前教育质量


  作者:杨大伟(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


  提升质量是世界各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共同趋势,也是近年来我国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基本价值追求。[1]当前世界各国纷纷通过各种方式提升本国学前教育质量,其中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尽管我国在不断加强学前教育规范管理的过程中,一些政策起到了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部分作用,但我国尚未建立起系统完善的全国性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出现“重量轻质”“盲目跃进”的现象,也为未来学前教育整体质量的提升埋下了一定的隐患。


  一、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内涵及基本构成


  (一)什么是学前教育质量监测


  以构词定义“属加种差”的词语释义基本逻辑来分析,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是属概念“教育质量监测”和种概念“学前教育”结合而成的词语。当前对教育质量监测的基本内涵学术界已形成了较为成熟、一致的共识,但主要是对学校教育阶段特别是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的定义,认为教育质量监测是指相关监测组织运用学历考试、成绩测量及问卷调查等方式,监测学生的学习水平、各项综合素质等学习成就及影响学生学业成绩取得的各种因素,通过对监测结果的分析,掌握教育质量的现状,为教育政策的制定提供信息和依据,为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改进意见及努力目标的一种教育质量保障手段。[2]从结构性质量、过程性质量和结果性质量的质量三维论角度来看,当前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偏重于对作为结果性质量的学生学业成就的监测。与中小学教育相比较,学前教育在包括教育对象、方式和目的等诸多教育特征方面均存在明显的差异,这意味着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监测内容不能为学生的学业成就,相应的监测手段不能使用学历考试或成绩测验的方式。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应该将监测重点放置于影响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的结构性质量和过程性质量方面,并使用与不同要素质量特征相适应的监测手段。从“种概念”学前教育与其他学段教育的差异性特点出发,本研究将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定义为:政府主导并组织实施的运用多种手段从不同层面监测学前教育机构质量、政府行为等与学龄前儿童发展相关的因素,在诊断分析其发展现状及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调整相关要素,以保障学龄前儿童更好成长与发展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二)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基本构成


  1.静态层面: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基本要素


  从静态层面看,学界普遍认为教育质量监测应该由监测主体、监测对象、监测手段和监测目的四个基本要素构成。作为教育质量监测的组成部分,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基本要素也应包括监测主体、监测对象、监测目的和监测手段。


  监测主体方面,涉及谁有权利和义务进行教育质量监测的问题。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是一个权威性、多元性、情境性兼具的活动。所谓权威性是指质量监测必须能够获得监测对象的允许和配合,学前教育作为准公共服务产品,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来看,以监测为手段保障学前教育质量是政府提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内在要求,2010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同时,学前教育质量具有典型的多元性、情境性特征。多元性表现在从需求论的角度来看,不同利益相关者对学前教育质量的认识往往存在差异;情境性则指代表教育质量核心的教育效应其产生往往存在于真实的教育情境中。因此,为保证监测结果的全面性,学前教育监测的主体还应包括作为学前教育服务直接供给者的幼儿教师和学前教育机构管理人员,以及作为学前教育服务购买者的幼儿家长和幼儿。正如有研究者指出,家长因能够提供很多关于幼儿教育的信息因此有必要成为评价主体之一。[3]概言之,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的主体应该为政府主导,相关利益者参与的多元主体构成。


  监测对象方面,涉及到哪些客体应该纳入监测范畴的问题。学前教育质量最为集中的体现无疑是学前教育机构的质量,因此我国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应重点聚焦于学前教育机构的质量。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学前教育机构的类型也层出不穷,既有传统意义上承担提供学前教育服务职能的幼儿园,也有提供多元化学前教育服务的早教中心和其他形态的学前教育机构。不同类型的学前教育机构共同构成了我国学前教育服务体系,系统、完整的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对象无疑应包含幼儿园在内的所有类型学前教育机构。同时,学前教育作为政府主导的基本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政府财政投入、业务指导等职责的履行状况将从更高层面、更广范围影响学前教育的质量,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对象也应该同时包括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履行情况。


  监测手段方面,涉及到以什么样的方式获取现状资料的问题。由于学前教育阶段诸多教育特征的特殊性,无法简单地通过成绩测验或问卷调查的方式全面、客观地反映其真实质量水平。需从影响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的各层面关键要素出发确定多元化的监测手段,即包括对学前教育机构空间、设施设备、保教人员配备及政府财政投入等基本办园条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等定量手段,也应包括对安全卫生、保育教育等各环节的实地观察及对园所管理、家园互动等情况的访谈等定性手段。单一的定性或定量的监测手段都不足以获得代表学前教育质量的全面、真实的资料,必须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需要注意的是,每一种监测手段要发挥作用离不开更具体的监测工具和可参照的监测标准,在工具方面需要信效度有保证的问卷、观察记录表、访谈提纲等,在监测标准方面则需有空间、人员、设施设备、保教活动等多方面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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