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去年,市纪委先后建立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信息报备数据库、制定了领导干部举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告制度、禁赌工作联席会议和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信息通报制度、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制度、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审批备案制度,完善了党员和干部出国(境)报告备案制度等,全市各地各单位建立健全了《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信访处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等党内六项监督制度,从多方面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各地各单位也加强了监督工作。如阳东县制定了《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配备管理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配备、管理等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江城区、阳春市制定了《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制度》,要求副科以上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事前须报市委党廉办审批;副股级以上干部,事前要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批,并报所属纪委(纪检组)备案;海陵试验区、岗侨区制定了下发了《关于规范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的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水平。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创新。去年,我们结合本地实际致力于创新,抓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清理。如为防止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加重基层、企业负担,酿成新的不正之风,对2000年以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共64项进行清理,保留13项,合并3项,撤销48项。此后实行严格的审批备案制度,大大减少了各类评比、达标和表彰活动,不仅改进了机关的工作作风,而且还减轻了基层和企业的负担。各地积极结合实际对可能会导致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的苗头性问题进行清理。去年,我们侧重对领导干部家属加强教育管理。去年6月底,召开了全市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政教育会议,翁书记作了动员报告,向全市领导干部的家属发出廉政公开信,提出了“五要五不要”的廉政要求,要求家属们不仅要当好生活上的“贤内助”,还要当好工作上的“廉内助”,要管好家护好院。700多人在巨幅红布上郑重签名,承诺“拒绝腐败,从我做起”。对领导干部身边的秘书、司机提出了“两个十不准”。这些活动在社会上反响强烈,效果明显。
(四)检查考核力度明显加大。今年1月份,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对全市有关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这在我市还是第一次,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去年年初,6个县(市、区)对镇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去年底,市直130多个单位完成了科级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考核工作。各地各单位也加强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阳春市、阳西县、海陵试验区、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外事侨务局等对党员干部出国境审批备案制度,特别是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纠正了一批违规行为。江城区、阳东县、市机关事务局等对领导干部和离退休老干部的用车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整改了一批违规用车行为。
(五)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去年下半年市纪委专门组织人员赴阳春市、阳西县、江城区等地农村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召开了我市第一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统一部署,提出要求,推动工作。各地也不断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全市各个县(市、区)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扎实落实各项工作。制定了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基层。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六)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责任追究案件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强。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件工作是党廉室的一项重要职责。在去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会议上,省纪委提出党廉室要自办案件,要加大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责任追究案件的查处力度。去年市纪委党廉室共办理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信访件2件,查处了江城区人事局阮海球赌球案和阳春市供电安装公司使用伪造定编批文购买超标小汽车的违纪问题。通过办案,严肃了纪律,增强了廉洁自律工作的战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