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Y-窑;TJ-台基;JM-界面。堆积单位的编号应纳入遗迹单位编号之中,如:H1①-灰坑H1填土第①层115;F2D1②-房屋F2第1号柱洞内填土第②层。
③、依据土质、土色及参考其它相关现象区分堆积单位,完整把握遗迹单位的边界形态。 ④、发掘过程中应首先判断不同堆积单位之间的早晚关系,并按照地层堆积形成的相反顺序逐一清理。 ⑤、判断不同堆积单位之间早晚关系应采用平剖结合的方法,可先从关系清楚的堆积单位的清理入手,形成更多的观察剖面,尽可能利用可观察到的平面和剖面信息做出综合判断,切忌探方内随意试掘。
⑥、遗迹单位应完整揭露,并理清其结构布局,必要时可采用小范围解剖的方法,搞清各部分堆积的形成顺序,复原其建造过程。遗迹单位的清理也应按照其不同堆积单位形成的相反顺序进行。
⑦、重要的遗迹单位应实行保护措施。或整体切割移动至实验室保护,或采用现场保护的方法116。
⑧、一般以堆积单位为一次清理作业的对象。清理过程中,较大或复杂的遗迹现象,应采用分部分揭露的方法,先发掘其中二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处理大面积层状堆积时,应控制各部分的清理进度,保持一致。 ⑨、发掘过程中要充分注意堆积单位之间的界面。对于其中反映人类行为活动迹象的活动面应当作重要遗迹现象,完整揭露,详细记录。
A、活动面是一个时期人类行为活动的载体,理论上是一个无限延展的二维空间,其概念不同于界面,但活动面又必须以界面为依托,常形成于各类不同的界面之上。因此,遗址中活动面的揭露要充分联系不同堆积单位之间的界面。
B、活动面是判断各类遗迹现象“共时性”的重要依据。因此,遗址中活动面的揭露要充分联系与其密切相关的各类遗迹现象。
二、采集及取样要点117
1、出土资料采集及取样的要求 ①、需要采集及取样的出土资料主要是遗物。重要的遗迹现象和遗痕如特定场合下的人的手迹、足迹、工具痕迹等也应该进行采集,采集时可采用整体或部分切割的方式,以不能破坏 115
灰坑H1与灰坑H1内的填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H1本身是一个堆积单位,也是一个遗迹单位(即一个cut);H1内填土是H1使用或废弃后的堆积,本身又可分为若干堆积单位(即不同的deposit)。 116
条件允许可建遗迹现场博物馆,条件不允许则应停止发掘,并原地回填。 117
采集指遗址调查或发掘现场直接收集到的遗迹和遗物;取样指遗址调查或发掘现场收集土样,并送至实验室,使用特殊的方法进一步获取其中古代遗存和相关研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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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完整性为原则。
②、遗物分人工遗物和自然遗存。人工遗物指由人类制造或加工的物品,如石器、骨(角)器、陶(瓷)器、木(漆)器、铜器、铁器等;自然遗存指人为遗留在遗址里的,以及虽然并非由于人为原因而出现在遗址堆积里,却与阐释人类活动相关的动植物(包括人类遗骸)、矿物遗存等。
③、遗物采集可根据研究需要和具体情况设计不同的方法,但必须保证采集方法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A、系统性。指遗址的采集和取样自始至终应保持统一的标准。
B、针对性。在无法对遗址上全部种类的资料实行全部采集的情况下,考虑到发掘遗址的不同学术目的。资料采集方法的设计应与这个目的相关。118
C、有效性。有效性通过采集方法、采集种类和采集数量来实现,保证资料获取的客观、全面、准确,满足学术研究的需要。
④、各类遗物均应按堆积单位采集和取样,按堆积单位编号记录。
⑤、置放原地的遗物,应先做绘图、摄影记录,编号后起取119。 ⑥、易损遗物、特殊遗物的采集和重要遗迹的整体起取等技术性强的工作,应聘请专家进行。
⑦、所有采集品和取样样品皆必须有相应的包装措施和详备的编号记录。
⑨、所有采集品必须同时附有相应的标签。标签要写明采集品的种类、数量、所属单位、采集方法、采集者和采集日期。标签须一式两份,用小塑料封口袋密封,与采集样品一起包装。标签的内容应用记号笔直接写在包装袋外。
2、出土资料采集及取样的种类
(1)、人工制品
①、人工制品主要包括五大类120:
A、生产工具类:包括狩猎采集工具、农业生产工具和手工业生产工具。
B、生活用具类:包括人类的衣食住行等生活用具。
118
除了上述原因之外,遗物采集与取样还受到遗址性质、年代、保存状况等一系列客观因素的限制。因此,规定一个适合所有考古发掘的遗物采集技术标准,显然是不可能的。这里只规定原则要求和最低采集技术标准。 119
如随葬品、房子或窖穴内摆放物品、人类及动物遗骸等。 120
包括石、陶、骨、角、蚌、木、竹、漆、铜、铁、金、银、玉、琉璃、玛瑙等各种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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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武器类:包括主要是冷兵器时代人类所使用的各种武器。
D、装饰及艺术品类:包括专门用于装饰人体本身以及人类生存环境的装饰用品和各种形式的艺术品。
E、特殊功能用具类:包括宗教、礼仪、占卜、盟誓、契约等特殊场合所使用的特殊物品及反映社会等级分化的特殊贵族奢侈品等。
②、上述人工制品除了完整品和破碎品之外,人工制品制作过程中的原料、加工过程各个阶段产生的坯料、废坯料、废料、残次品等包含有加工工艺特征的人工遗物也在重要的采集之列。
(2)、自然遗存121
①、有机类遗存
A、人类遗骸:包括各种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的人类骨骼遗骸。保存于非酸性土壤中。
B、动物类遗存:包括大型哺乳动物、小型哺乳动物、鱼类、鸟类、爬行类、陆生软体动物、水生软体动物、昆虫、有孔虫类和寄生虫等各类动物遗存。主要保存于非酸性土壤中。122
C、植物类遗存:其中属于大植物类遗存的有木头(木炭)、果实、种籽等;微植物遗存的有植硅石、花粉、植物孢子、硅藻等。常以碳化的形式保存于土壤中。
②、无机类遗存
A、烧土块和烧土颗粒:由于人类用火活动而有意或无意烧烤并结实的粘土块或粉碎后形成的颗粒。
B、土壤:保存成土结构完整的土壤样品可用于土壤微形态学研究123,土壤本身也可做相关化学分析124。
C、沉积物:保存在遗址文化堆积中的沉积物可用于探索遗址中的沉积序列和水流冲积的影响等问题。
③、年代学研究样品
上述有机类和无机类遗存除了能够用以阐释人类的行为活动之外,还是年代学研究的重要材 121
自然遗存包括有机质遗存和无机质遗存,是与阐释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遗存,因此自然遗存的范围必将会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我们认识世界能力的进步而不断扩展。这里仅提供一些最基本的且目前研究较成熟、充分的自然遗存的种类。 122
其中,软体动物在碱性或中性土壤中保存较好,昆虫和寄生虫在饱水环境中保存较好。 123
土壤微形态学研究可讨论遗址文化堆积中蕴涵的成土作用、土壤结构与人工干预情况、遗迹单位的功能等,并开展有关堆积埋藏学的研究。 124
土壤化学分析可了解到土壤的成土作用与气候影响、土壤酸碱度和耕种与畜牧管理的影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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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125
3、出土资料采集及取样的方法
(1)、采集及取样的方式
①、全部采集
A、全部采集顾名思义就是文化堆积中所有发现的遗物均采集。全部采集要求采用统一的方法,如筛选法,对所有清理出的文化堆积的土样全部进行筛选,获取其中所需的遗物。
B、全部采集是收集遗物最全面的方法,只要条件允许,无论何种类型的遗物均应采用全部采集的方法收集。
C、全部采集并非一网打尽,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样品提取方法的改进,全部采集所能收集的遗物的种类和数量会不断增加。因此,倡导在田野发掘现场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全部采集的具体方法。
②、抽样采集
抽样采集是在无法实现全面采集的情况下126,采用抽样的方法,以部分认识整体的一种采集方法。抽样采集主要是针对采样区域的选择上,首先采用抽样的方法选取具体采样的区域,然后在采样区域内再进行样品的采集127。常用的抽样采集方法有:随机抽样、系统抽样、判断抽样三种。
A、随机抽样。又称“简单随机抽样”,采用随机性的原则选取采样区域进行取样,是最简单、最普遍的抽样方法。选取取样区域时,要保证每个取样区域应独立地、等概率地被抽取。
B、系统抽样。又称“等距抽样”或“机械抽样”,是首先将总体平均分成几个部分,然后按照预先定出的规则,从每个部分中抽取一个个体,得到所需的采样区域的方法。128
C、判断抽样。又称“目的抽样”或“立意抽样”,是一种由专家或研究人员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所选样本的方法。这种抽样方法一般是对调查的总体先作总的了解,然后主观地、有意识地抽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个案,并通过典型个案的调查研究借以掌握总体的情况。129
125126
多数有机类遗存可用于碳十四年代测定;烧土块和烧土颗粒、土壤可用于光释光等方法的测年。 如遗物或包含遗物的土壤样品数量过大,无法实现全面采集。 127
采样区域内样品的采集又有全面采集、抽样采集和柱状剖面采集三种方法,但一般情况下应为全面采集。 128
系统抽样方法同样可以保证每个采样区域被抽到的可能性是相等的,这种方法可用于总体中个体数较多的情况,同时操作简便,实施起来不易出错,所以在考古抽样中应用十分普遍。但这种抽样方法也可能产生系统性的误差。 129
判断抽样可根据研究的需要选择抽样的区域,因此这种方法在田野发掘取样中具有更强的针对性。但是这种抽样研究所得结果一般不宜推广到大范围,否则很可能造成失误。判断抽样一般适用于下列两种情况:(1)探索性研究,为设计、进行正式抽样或全面采集打下基础。(2)总体范围较小,只能抽取极少数个案作样本,若用简单随机抽样可能遗漏更重要或更具有代表性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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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样品的提取方式130
①、直接提取法
A、直接采集遗物的方法。适用于个体较大的完整遗物的采集,如置放原地的完整骨架、器物、建筑材料等。
B、直接采集遗物之前应首先记录其空间位置(即三维座标)、向度131等信息,并编号后再起取。
②、筛选法
A、筛选法即使用筛子对遗址文化堆积中的土样进行筛选,主要用于选取其中个体较小的遗物132,又分为干筛法和湿筛法。
干筛法。保持文化堆积中的土壤样品在干燥状态下进行筛选,适用于土遗址的发掘取样。一般先将发掘出的土壤样品晾晒干,再进行筛选。
湿筛法。保持文化堆积中的土壤样品在湿润的状态下进行筛选,适用于饱水环境遗址的发掘取样,以防止土壤干燥后遗物遭到破坏。133
B、采用筛选法应保证使用统一的筛网规格。一般遗址使用0.8×0.8cm或1×1cm网眼的筛子较为合适。
③、水选法
A、水选法又称“浮选法”,是利用水的比重原理对遗址文化堆积中的样品进行选取的方法。又可分为轻选法和重选法,两种方法可同时进行。
B、水选法既可使用浮选机,也可手工进行。无论使用哪种方法均需准确测量、记录水选土样的大小。
C、水选过程中,应使用干净的水,并保证土样完全冲洗干净,不能残留土块,但不建议使用洗衣粉等漂洗剂。134
D、水选后,漂浮于水面的有机质遗存应直接使用筛网做轻选收集并阴干;渣子部分做重选收集,阴干后再使用不同网眼规格的筛子晒选,提取其中的遗物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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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发掘的多数遗物均包含在文化堆积的土壤中,因此如何有效地将这些遗物从土壤中提取出来,是保证田野发掘取样有效性的重要内容。 131
即遗物摆放的方向和角度。 132
如小块的陶片、石片、小型动物骨骼等。 133
如保存较好的大植物籽实、木块等。 134
保证浮选所用水不被污染和避免使用漂洗剂是为了保证浮选后所获得的有机物遗存的碳十四测年数据的准确。 135
如小型水生动物骨骼(鱼、虾、蟹等)、小型鸟类、哺乳类动物骨骼、小石渣、小陶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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