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各级绿地的规划建设要求。
2.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改善城市环境
规划应梳理益阳市现有绿地系统,保护和控制沿河、沿铁路绿地、城市外围山体,形成环绕城市的景观和生态绿环;利用河流廊道结合农田的保护,预留生态廊道,构建城市良好的生态格局。完善现有绿地,增加老城的街头绿地,合理布局城市新增区域绿地,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突出城市滨水和丘陵地貌的特色。从点、线、面多个层面加强城市绿地系统的建设,处理好定位城区周边山体与城区的景观关系,尤其是重视对于居民生活环境影响巨大的公共绿地系统的完善。依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划定城市绿线,严格限制在绿线范围内的建设开发模式和开发规模,实现对绿化用地的有效保护,积极创建宜居城市。
3. 构建两型社会生态体系
环境友好是两型社会原则之一。规划应将生态和绿地的建设指标纳入两型指标体系中,通过生态指标体系和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和落实各类、各级绿地的规划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四)修改后的主要影响 1.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通过城市绿地的建设、城市绿色、蓝色廊道的控制以及城市外围生态绿地的有效保护,构建连接城市与周边生态环境的有机衔接,形成良好的城市生态格局。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的保护和建设可作为限制城市建设用地无序增长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提高全市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为益阳市更长远的发展预留空间。
2.优化城市景观
通过对绿化用地的刚性控制,以及绿地布点和设施的完善,有助于固化城市空间主骨架,优化中心城市景观,有利于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整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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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
3.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对于基本农田的保护,能够有效保障益阳市的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保证大量的乡村劳动力就业安置,从而促进城乡产业和居民就业的协调发展。
4.强化规划有效管理
总规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内容重点之一便是基本农田保护内容,通过衔接两规对于基本农田保有量和空间范围的规划安排,可以保证规划建设的可实施性,强化规划管理的有效性。
5.环境友好,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通过城市绿地系统的构建,为居民提供优美的视觉环境,健康的生活环境,舒适的休闲环境,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通过良好生活环境打造体现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有利于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尽早实现两型社会建设的环境友好目标。
八、关于环境保护控制指标的修改
(一)现行总规确定的内容 1.环境保护目标
(1)近期目标:逐步实施环境功能分区管理,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禁止有严重污染的工业项目落户主城区,使城区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为创建山水生态城市打下良好的基础。
(2)远期目标: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切实保障市区内资源和能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工业布局和建设布局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的理念,各功能区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市区环境状况良好,城市生态良性循环,形成清洁、优美、安全、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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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的城市环境。 2.水环境功能分区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为资江干流市四水厂上游 1000米,市一水厂下游 200米、迎风桥水库、桃花江水库及鱼形山水库等水域,执行GB3838—83《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资江流域除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水域,主要指资江干流市四水厂上游 1000米至3000米,市一水厂下游 200米至1000米,执行Ⅲ类以上标准;水源准保护区为规划行政区划范围内其余的所有水域,执行Ⅳ类以上标准,可适当用于工业、农田灌溉、排污、排涝;城区边缘严禁设置规模化养殖场。
3.大气环境功能分区
主城区主导风向上风向禁止安排有严重大气污染的工业项目,全市大气环境保护划分为三类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区:其中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名胜古迹、休疗养地、大型公园、一类居住区、高校区及高新区南片区为一类区,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标准;高新北片区、赫山北片区等除一、三类控制区外所有建成区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东港工业区、长春工业园二、三类工业组团、赫山南片区二类工业组团为三类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区,执行三级标准。
4.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高新区南片区、资水两岸居住区、梓山湖主题公园周边居住区、行政办公及文教区按一类噪声标准控制。除一、三类以外所有建成区按二类噪声标准控制。长春工业园、赫山南片区、东港片区、益阳橡胶机械厂工业片区及过境公路、长石铁路、洛湛铁路两侧按三类噪声标准控制。
(二)修改的必要性分析
1.“两型社会”建设对益阳市生态环境的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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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长株潭为核心的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为国家“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益阳市东部新区已经进入省政府“五区十八片”的示范片区,在两型社会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标准。现行总规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发展要求,需要进一步丰富和提升环境保护目标,进一步强化恢复益阳市较好生态本底和提高益阳市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自2008年以来,低碳、绿色发展逐步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已做出至2020年碳减排45%的国家承诺,同时至2020年将新能源使用比例提高至15%,这是对益阳市发展模式提出的新课题。益阳市位于“两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区,必须在低碳建设上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2012年碳税的开征使得益阳市在工业结构和环境治理上做出向低碳方向进发的调整。
2.益阳市发展面临更为严峻和紧迫的生态环境压力
(1) 水源地安全问题:随着益阳市经济的发展,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益阳市河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经对水源地的安全形成了威胁。尽管益阳市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营,但因历史欠账太多,一时并不能彻底扭转这种环境污染局面,因此必须进行长期监控。
(2)碳排放问题:益阳市碳排放没有列入环境治理指标,与此同时益阳市既无碳排放相关研究,也无碳排放的历年统计数据。经过粗略测算,益阳市的现状人口碳排放值明显高于上海等发达城市,碳减排压力巨大。
(3)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随着工业向农村拓展,能源消耗加大,同时城市环境和农村环境通过大气、水体相互影响,城市污染开始向农村扩展,土质退化、生态遭到破坏,也继而污染河流,影响示范片区的供水质量。
3.益阳市的环境保护控制性指标未成系统
尽管现行总规提出环境保护规划的一些具体要求,但所提出的控制要求还不全面。离“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还相去甚远。如自然环境友好指标、人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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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指标、环境污染控制指标涉及不多,有的甚至没有涉及到。从国家的整个大的发展趋势来看,节地、节能、节水方面提到了很高的高度,因此,在本次的总体规划修改中,应努力按照相应的要求,使益阳市的环境保护指标体系化,为构建山青水秀的益阳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4. 新出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增加环境影响评价专项内容
根据2009年出台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益阳城市总体规划属于城市建设领域的专业规划,按照条例要求应当增加规划环境影响专项内容。
(三)修改的可行性与方向 1.落实上位规划要求
将国家、省和区域层面的上位规划提出的如国家层面的低碳指标、能源条件约束等环境保护和控制指标通过整合和细化融入到此次益阳市总规调整中,从而落实上位规划对于益阳市环境保护和控制的要求。
2.提高环境建设标准,强调落实和解决具体的生态环境问题
在原有环境指标的标准上结合“两型社会”建设更高目标提出更高的环境保护和控制指标,并且提出每项指标实现的具体路径、空间上的实现层次和实现指标应采取的具体规划措施等,针对实际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思路,从而将控制指标进一步落实。
3.结合部颁标准和益阳市实际制定环境控制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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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标的选择和标准确定上参照建设部颁布的总体规划指标体系,将其中的环境保护和控制指标纳入规划,同时增加了体现两型社会要求和环境保护最新发展的环境控制指标,在指标标准的确定上根据益阳市的实际情况进行提升,并明确城区工业用地的环保要求及污水排放指标等控制要求。
4、探索两型规划中落实环境保护要求的技术方法
新环境保护控制指标的提出和标准确定需要与两型规划方法的探索相结合,如对于生态用地指标的确定就需要结合用地生态敏感性分析、生态格局的构建和生态控制线划定等多种创新方法才能实现。因此对于环境指标的探索可以促进规划方法上的创新,并且可以将新方法所得到的成果通过定量的方式确定下来。
(四)修改后的主要影响
1.提高环境承载力,保障城市生态安全
通过环境保护控制指标的范围的扩大、标准的提高和落实的强调,将环境保护目标、规划的方法和管理的手段相结合,从而切实提高益阳市的环境承载力,保障益阳市未来的生态安全,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2.支撑两型低碳社会建设
两型低碳社会建设不仅理念上的进步,更需要通过一系列的目标、方法和手段来细化和落实。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控制指标体系的内容涵盖了大气、水、噪声等各类城乡生态环境,体现城乡环境保护的复合型目标。通过对这些指标的量化和落实可以有力的支持益阳市两型低碳社会的建设。
3.提高益阳市整体生态环境水平
通过对基本农田、区域生态系统和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建设与整体保护,提高益阳市整体生态环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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