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视察便会如期进行。在视察过程中,视察员会与研究者就试验各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
并尽可能多地检查试验中收集的数据以及试验文档是否已被严格管理。 在美国,FDA 有可能不事先通知而对研究者进行视察。一旦发现了严重问题,FDA 会发出警
告信并要求研究者说明改正或预防措施。对于有不良记录的研究者,FDA 有权禁止其继续参与今
后的其他试验。由于视察在欧洲刚刚兴起,因此在跳GCP 未被严格执行前,还无权对研究者实
施制裁。但是,他们可以建议拒绝某个临床试验或其中一部分数据。因此,研究者在实施临床
试验时应严格遵守GCP 原则,以避免管理当局对其信誉丧失信心。 36、什么是SOP?
SOP 为标准操作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的英文缩写,是指统一执行一个特定
职责的详细的书面指南。申办者必须备有详细描述如何执行临床试验的标准操作程序以供从事
药品临床研究的人员遵循。标准操作程序必须不断根据GCP 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更新。通
常标准操作程序中对如何选择研究者、评估研究基地、进行监查访视和原始资料的核对等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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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的执行步骤进行了规定、甚至有的标准操作程序还就监查员发现可疑问题时应如何处理做 出明确规定。在稽查过程中,稽查员将检查标准操作程序是否更新以及申办者的药品研究人员
是否严格依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此外,许多研究中心还备有自己的标准操作程序,用以
指导本基地的研究者实施试验。伦理委员会也有标准操作程序,规定了其成员的组成、审阅程
序、归档要求等内容。
37、在临床试验中如何尊重受试者的隐私权? 为保护受试者隐私权,不应将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的姓名填写在试验相关的文件中,特
别是须向申办者提交的文件中,而只应用姓名缩写。当受试者的姓名或其他身份资料(如就诊医
院)被记录在受试者入组表格以及知情同意书中时,应由研究者保存这些文件。一旦入组试验,
受试者将被分配一个惟一的试验编号,这一编号将作为该受试者的代号被填写在所有与之相关 的试验文件上,同时这一编号也决定了该受试者所接受的试验治疗分配。研究者有责任保护受
试者的隐私权。因此,申办者将仅能收到带有受试者编号的试验文件。 38、在临床试验中如何保护受试者?
“赫尔辛基宣言”中阐明了参加临床试验受试者的权益。GCP 是根据“赫尔辛基宣言”而制 定的,国家法律也阐明伦理委员会须批准实施试验,而且在入组受试者前应获得知情同意书。 在入组受试者前,应斟酌受试者可能得到的益处和危险。受试者在被无条件地告知试验及研究
用药的详细情况后,应自愿做出是否参加试验的选择,无论其参加与否,其决定都不应当影响
研究者对其今后的治疗。而且,在试验过程中,受试者可无条件地随时退出试验而不必提供任 何原因。
39、如果不能找到合格的受试者应该怎么办? 入组难是临床试验中常见的问题。因此常有人说:“试验一开始,患者就消失”。但这并非
事实,问题出在不能对合格的受试者人数做出适当的估计。因此,研究者应考虑试验方案中特
定的入组/排除标准对入组的影响。一旦入组出现问题,应认真分析其原因。如果发现问题不是
由于研究者缺乏积极性,也不是由于受试者参与了其他竞争性的试验,其原因多半是出在入组 标准上。这时申办者应当考虑对试验方案进行修改,以增加符合试验要求的受试者人数。此外,
还可用一些其他方式,如广告、海报等(必须事前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帮助入组。同时还可
考虑从其他医院或医生处推荐介绍病人。在其他医院建立卫星诊所是另外—个解决方法,但也
需要伦理委员会事先批准。总而言之,在决定进行一项试验前根据入组/排除标准全面而仔细地
估计实际的入组速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40、谁负责获得受试者知情同意书?
研究者通常应负责获得知情同意书。但实际上,在许多国家,护土或试验协调员常被主要
研究者指定去负责获得知情同意书。这也符合GCP 的要求。虽然“赫尔辛基宣言”中明确规定
只有医生才能获得知情同意书,但并没有说明谁应当负责向受试者提供有关试验计划的详细资
料。因此,先由研究护士或有资格的试验协调员向受试者解释患者须知,再由研究者获得知情 同意书,同时确认受试者已被告知了所有信息就成为可被接受的程序。研究护土或试验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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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向受试者详细介绍患者须知的内容,而且受试者也许更容易向研究护土询问
一些有关参加试验的棘手问题,如对饮酒及性生活的影响等,另一方面,试验协
调员又对受试 者的具体病情、参加试验的危险性以及可能的其他治疗等做出更准确的判断。因此,试验队伍
应根据特定试验的要求确定一个最佳的方式获得知情同意书,当然这一方式应事先得到伦理委
员会的批准以及申办者的同意。
41、可否在试验过程中更改知情同意书的内容? 有可能。当在试验过程中收集到试验用药品的新信息,而且这些信息有可能影响受试者是
否继续参加试验的意愿时,应更新知情同意书和患者须知。请切记,在开始使用更新版本之前,
必须获得伦理委员会的书面批准并在试验文档中备案。当更新的内容是有关新发现的药品的不
良反应时会引起两个问题:第一是已入组的受试者可能会重新考虑是否继续参加试验。这时,
伦理委员会应当根据新资料的性质,决定是否立即让受试者回访或等待下一次就诊时再向受试 者告知新信息。为此,受试者应在入组前即被告知如果试验中出现新发现需要他重新考虑继续
参加试验的可能性,这样可减少这种问题出现时的麻烦。第二是在旧的版本已过时不能用于入 组受试者,而新的版本又未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时。患者的入组会有暂时的停顿。此时,应督
促伦理委员会尽快审阅批准新版内容。 42、如何对试验用药品计数?
GCP 要求详细记录试验用药品从生产至被受试者服用或至最终被销毁的全过程。申办者和研
究者(或被指定负责发药的药师)应将试验用药品在试验中的使用情况备案。包括药品计数记录
的试验备案文件如下: 〔1〕申办者提供
·药品按照GMP 标准生产的证书;
·试验用药品包装、标签、批号以及有效期或再药检日期的详细资料; ·哪些药品在何时被发放至哪位研究者处; ·储存条件以及运输记录;
·核查全部用过以及剩余药品数量的记录; ·剩余药品的销毁记录。 (2)研究者(负责药师)提供
·何时从申办者处收到了哪些药品; ·按照正确的储存条件保存药品的文件;
·发药记录:何时向哪位受试者发放了哪个试验编号的药品; ·受试者返还药品的数量和编号;
·试验用药品返还申办者的记录:时间、方式、数量、内容; ·有关丢失或未收回药品的详细记录;
·在试验点改变包装或重新包装的记录; ·剩余药品的销毁记录。
43、为什么回收使用过的试验用药品包装非常重要?
使用过的药品包装,无论是空的、部分使用或全部未用的,作为核查药品曾经被发放和受
试者依从性的证据,必须在试验结束后全部回收。新法规甚至要求必须保存所有未使用的剩余
药品直至完成试验总结报告,以便管理当局对试验用药品计数进行核对。如果为长期试验,管
理当局会接受稽查后的有关药品返还情况的报告并允许在试验总结报告完成前销毁药品。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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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况,均要求研究者回收每位受试者用完及未用完的药品包装。 44、研究者从何处可以获得有关试验用药品的信息?
申办者应向每位研究者提供l 份有关试验用药品最新研发进展的研究者手册(Investigator
Brochure,IB),其中包括了试验用药品在动物(临床前)以及在人类应用的全部最新资料,同时
还提供了所有在其他试验中已发现的试验用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的类型和发生频率。这些
资料可以帮助研究者分析在自己的试验中出现的不良事件与试验用药品的关系,以及不良事件 是否为未预知的。研究者手册应根据试验用药品的研发而不断更新,并及时将新的版本提供给
研究者以便其随时了解药品的最新信息。研究者手册应保存于试验文档中。 45、试验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试验方案详细描述了应如何实施一项临床试验。它定义了应入组何种受试者(入组/排除标
准),试验目的、试验用药品的服用方法、何时进行何种统计分析以及当发生不良事件时如何处 理等内容。试验方案为一份应为所有研究者掌握的试验文件。并应定期与监查员进行讨论以保
证严格执行。在多中心试验中,所有中心应遵循相同的试验方案,以确保各个中心所获得的试
验数据具有可比性。研究者应在试验方案的定稿上签字并注明日期,表明研究者同意试验方案
的内容并将按照要求实施临床试验。 46、为什么严格遵守试验方案非常重要? 试验中违背试验方案的要求会引起许多问题:管理当局进行视查时会以违背试验方案发生
的情况来衡量试验以及研究基地质量的现状;违背伦理委员会批准过的试验方案即违背了伦理
委员会(有时是管理当局)的批准;不是按照入组/排除标准入组的受试者在出现损害时可能得不
到申办者提供的赔偿;不按照试验方案入组受试者可能增加试验结果的偏差而使试验不能达到 顶期的目的;试验不能提供有效数据或结果;申办者有时会对违背试验方案的研究者采取经济
处罚,如拒付未按要求入组的受试者数的试验经费等。 47、试验方案可以更改吗?
试验过程中最好不要更改试验方案,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更改入组/排除标准以加快入组速
度;调整药物剂量以提高疗效并降低不良事件发生率,可以更改试验方案。在没有与申办者协
商前,研究者不得擅自更改试验方案。正规的试验方案增补程序如下: ·试验方案增补的内容必须得到所有试验参与方的同意; ·应由研究者和申办者共同签署并备案; ·除非是非常小的管理方面的改动(如监查员姓名或地址的改变),增补的内容在实施前应
首先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 ·在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按照增补的内容实施试验,其开始执行的日期应当在试验
文档中备案。
此外,所有协调研究者和其他试验相关人员均应被告知增补内容,并严格执行。 48、试验方案应备案在何处,谁应有备份?
试验方案被保存在何处并不重要,只要安全保管并方便所有研究人员使用即可。因为它属 于保密文件,故最好不要将其遗忘在办公室或病房。通常它应与其他试验文件一起存放在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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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锁的文件柜中。如果只有一份试验方案,应保证不要被拿走,即应控制文件的取放。
49、如何处理旧版试验方案?
过去研究者可将旧版的试验方案销毁。但现在新的法规强调应保存旧版的试验文件,并在
其上注明过期。或者使用不同颜色的封面以区分旧版和新版,并将过期文件另处放置,以防混 淆。
50、协调研究者应在CRF 上核对哪些内容?
为减少监查员和试验协调员在监查随访中对CRF 的更正时间,协调研究者应定期对CRF 进
行简单的核对。申办者会对错误率低的试验点产生良好的印象。其核对内容如下: ·检查每页CRF,确保填写完整,与研究者一起核对空缺或字迹不清处; ·检查每处改动是否符合GCP 要求;
·检查每页记录受试者身份代码和随访日期的标头处有无落项;
·检查所有不良反应是否被完整记录。如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还应检查严重不良反应表格 是否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