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路可与防尘系统的水池和管路共用。胶带运输的巷道内防尘管路每隔50m设臵一个三通支管和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臵一个三通支管和阀门,地面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 m3。
5、每年必须对所开采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6、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对采空区进行永久性封闭,永久性封闭必须砌筑或充填隔爆带,隔爆带的长度不得低于巷道宽度的2.5倍。对废弃的溜煤眼、暗斜井和风眼及其他废弃巷道必须进行层间永久性封闭和充填,以防止自身发火及层间有毒、有害气体扩散。
7、在选择确定风门、风窗、挡风墙等通风设施的位臵时,应尽可能降低采空区、火区和煤柱裂隙处的漏风压差,减少漏风量。
8、每一矿井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井下吸烟、使用灯泡取暖。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在盖严的铁桶内存放,用过以后不得乱扔、乱放、乱倒。
9、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
10、发生火灾形成火区后,要立即封闭并建立火区管理台帐,并绘制火区位臵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时间、地点。每一处火区都要按形成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火区位臵关系图和火区管理卡片必须永久保存,并报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备案。对符合注销或启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