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华白芦煤业矿井瓦斯综合防治措施
瓦斯是五大灾害之首,给煤矿安全和职工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危害,甲烷本无毒,但空气中甲烷浓度如果相对较高时,会降低空气中氧的含量,大量积聚甲烷能使人窒息死亡,有时还能产生煤与瓦斯喷出、突出现象。它能够燃烧、爆炸,具有毁灭性的打击。瓦斯浓度在5—16%,氧的浓度12%,遇明火就能产生爆炸,同时会引发煤尘、火灾等次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电器设备、井巷工程的严重破坏。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经矿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矿“ 矿井瓦斯综合防治措施”。
第一章 矿井通风
第一节、通风系统
1、我矿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两进一回。即:主斜井、副斜井进风、 回风斜井回风,回风斜井安装两台FBCDZ-8-№26/2×315kw型轴流式通风机,配套电动机功率315KW,做到一备一用,保证24小时正常运行。 正常通风量为4950 m3/min—5600 m3/min。矿井反风利用电机反转实现全矿井反风。通风系统完全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2、通风系统力求简单、合理,保证矿井有效风量,减少外部及内部漏风率,满足井下各工作地点风量需要,并做到合理通风、合理分配风量。主要通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杜绝自然通风现象的发生。
3、合理选择主要通风机安装地点,选择合理的矿井供风量负压值,保证矿井正常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