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m,保证有效风量率在85%以上。
6、严禁私自停、开风机,停工不停风,因停电检修等停风,必须撤出所有人员。超过24小时不工作,要打上临时密闭,设臵警标,写上“无风严禁进入”字样。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只有CH4浓度在1%以下时,
方可人工复电送风,送风时严禁一风吹,如果CH4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时,必须有矿技术负责人编制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放。恢复送风前必须检查风机前后20m内的瓦斯浓度,CH4及CO2浓度超过0.5%,严禁送风送
电,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巷道贯通前必须有安检通风部门提前做好调整风路的准备,防止风流短路。
8、通风科每月对全井下局部通风机检查验收不少于三次。
9、严禁无风、微风、瓦斯超限作业,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严禁使用扩散风、循环风、下行风,串联通风只准一次,且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章 瓦 斯
第一节 瓦斯特性
1、矿井瓦斯是成煤过程中的一种伴生气体,是指以甲烷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矿井瓦斯来自煤层和煤系地层。矿井瓦斯成分比较复杂,除甲烷和CO2外,还含有烃类,如甲烷、氮、氢、SH4、CO和微量的稀有气体。
2、瓦斯具有无色、无味、无臭特点,比重0.554,比空气轻,往往存在与巷道的上部。瓦斯的渗透能力是空气的1.6倍,难溶于水,不助燃也不维持呼吸。瓦斯在空气中积聚到一定浓度,遇到火源会发生燃烧或爆炸。
3、瓦斯在煤层及围岩中赋存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