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审批后方准动火,按照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擅自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作业完毕经确认安全后方准离开;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易燃物品场所和木工车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4)、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和氧气瓶、乙炔瓶的存放与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5)、用电时,应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预防使用电器不当引发火灾;
(6)、各班组必须设有专(兼)职防火管理责任人,防火管理人员应实行定期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清除或限期整改;
(7)、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防火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
(8)、违反防火规定造成人为火灾的有关责任人,查明情况后进行处
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究刑事责任。
二、现场安全消防组织机构
(1)、管理组织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本项目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安全工程师、专业工程师、施工队队长、现场保安员为组员。
(2)、消防安全小组职责与任务
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3)、义务消防队
本工程以本项目经理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项目施工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和扑救火灾。
三、消防安全教育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