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6.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6.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7《作业票》的管理
7.1作业票填写人员须按《作业票》的项目逐项填写,一般不得空项。
7.2办理好《作业票》后,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检修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7.3《作业票》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4《作业票》一式二份,一份由作业人员持有,一份由设备所属单位,在作业票办完后上交到安全科,领取新的检修作业票,《作业票》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7.5易燃易爆设备、一级和二级禁火区的设备、检修过程中容易发生中毒等其他事故的设备检修《作业票》由公司经理审批,一般设备检修的《作业票》的审批由安全科科长负责。 8考核
8.1如发现不按本制度办理作业票的责任单位将进行经济考核10分-50分。
8.2凡未办理作业许可证在作业过程中出现轻微伤害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由公司给予处罚。 8.3 如未办理作业票,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相关责任人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8.4详细考核细则参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