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 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轻微 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 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但情节不严重的,未涉及主体 结构的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 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或者有 一般 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 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涉及主体结构的,但未涉及结 构安全的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严重偷工减 料的, 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三点五以上百分之四 严重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 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 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涉及结构安全情节严重的 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 13 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 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 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轻微 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 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责令改正,处 15 万元以上 18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 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点五以上百分之三 点五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 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 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二点五 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 配件和设备的, 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 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 使 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 12 和设备的, 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 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 他行为的 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 三条规定,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按 合格予以签认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处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施工单位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 未经监理签认的建筑材料、构
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 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处工程合同价款 2%以上 4%以下的罚款。
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