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3.4. 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
3.4.1. 劳动合同期满的;
3.4.1.1. 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
同,并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行为;
3.4.1.2. 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提
前30天通知公司的行为。
3.4.2.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4.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离职的程序 离职的程序
4.1.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事人都应依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约定
处理相关事宜。
4.2. 员工辞职程序: 员工辞职程序
4.2.1. 员工辞职应按规定填写《辞职申请表》。未按规定填写辞职申请表的,不视为正式的、
有效的书面通知行为;
4.2.2. 员工填写的《辞职申请表》应向本部门负责人提交,本部门负责人收到申请表后,
应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签署意见;
4.2.3. 《辞职申请表》经本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逐级审批通
过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辞职员工离开公司的确切日期以及办理工作、财物交接等事宜;
4.2.4. 在确定交接事宜完毕后,综合管理部为辞职员工开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3. 公司辞退程序: 公司辞退程序
4.3.1. 员工有3.2.1或3.2.2规定的情形,部门负责人有提请综合管理部解除该员工劳动
合同的建议权,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呈报综合管理部、分管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逐级核准;
4.3.2. 综合管理部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
4.3.3. 被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办理好工作、财物交接后,综合管理部为辞退员工开具《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4. 自离程序: 自离程序
4.4.1. 用人部门应在员工擅自缺勤第一天向综合管理部报备员工异常情况并在员工自离的
当天将自离人员的名单报综合管理部核准;
4.4.2. 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对于拒绝签收或者联
系不上的员工,公司将通过挂号邮递或其他形式予以通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