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关电厂KKS标识的编码规则
之间三台或三台以上公用统一使用K、L表示,按介质流向或建设顺序原则使用。 4.2 工艺标识
系统的工艺标识和设备各项的标识应按照其在机械、土建、电气、仪表控制工程中的功能进行。
分级序号
分级标题 数据字符标记 数据字符类型
=
前缀符号用于与工艺有关的编码
系统编码的前缀符号
分级0所标识电厂各部分相似系统和 装置的编号
系统分类
按KKS识别字母对系统和装置划分
系统编号将系统和装置再细分为子系统和装置各部分并编号
设备单元分类
按KKS标识字母划分机械设备、电气、仪控设备
机械设备、电气、仪控设备编号
附加编码对设备单元的附加编码
部件分类按KKS标识字母划分部件、信号或信号应用
部件编号部件、信号或信号应用的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