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关电厂KKS标识的编码规则
功能编码F1F2F3、设备单元编码A1A2、部件编码B1B2随分级增多逐渐变细,标识逐步细化。标识编码中,F1、A1、和B1为主组标识,F2为组标识,F3、A2、和B2为子组标识。
有些空缺编码字母(Blocked)被保留用于未来技术和新系统工程的配置,它们只能由VGB委员会技术分类系统部门来设定与颁布;还有一些空缺编码字母(Free for use)可以在规定的定义之内使用或无限制的使用。 3.3.2 编号编码元素
编码元素G、F0、FN、AN、A3和BN有编号功能。
这些编号编码元素一般遵循下列原则:
作为一个规则,在前面编码元素改变时编号应重新开始; 编号可以连续或分组; 编号不必连续; 多余的0必须写上;
编号惯例一经确立,则不应改变。即使是设计过程改变,编号也不应改变; 4 数据字符的内容 4.1 全厂标识
在电厂现场不论何种编码其0级G标识的是: -- 电厂机组;
-- 非机组特定的装置(全厂的公用系统、设备或建筑物); -- 扩建部分;
0级约定
注*:机组公用部分,两台机组间的公用如#1~#4机组之间两两公用统一使用A、B表示,按介质流向或建设顺序原则使用,例如#2、3机组公用若介质#2机组流向#3机组使用A,反之使用B,其他类推;三台或三台以上机组的公用如#1~#8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