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关电厂KKS标识的编码规则
如果编码是唯一的,则()中数据字符可以省略。 4.2.1 系统编码前置编号
系统编码前置编号为相似系统和设备编号。
前置编号只对所标识电厂(0级上表示)的各部分中相似的系统和装置进行编号,并且只适用于其后字母数据字符所标识的系统或设备,其编码由一位阿拉伯数字构成,可采用顺序编号。前置编号不是对FN编号或在0级上给出的标识的替换。
当在全厂中此类系统唯一时, F0=0,以上原则适用于机械工程专业、电气工程专业、仪控工程专业,而不适用于土建工程专业。 4.2.2 系统分类及编号的标识
系统和装置按照KKS标识字母编码分类。
主群组F1的编码字母和标识在功能标识字母中给出。F1主组的编码字母包括:
H、J、K热能发生过程;L、N、P基于供应介质传递能量的工作系统 ;M、X发电的重型设备;Q、S辅助和附属系统;U、Z建筑物、车间、办公设备;R、W新能源技术发电设备。
F2和F3的分项在适用的功能标识编码中给出。 系统的编号FN遵循一般的编号规定,除此之外:
(1)在工艺标识中,介质的流动方向与一般的就地标识约定相比,具有优先权,FN编号沿介质的流动方向而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