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考核过程文件(考核评分表、统计表)由人力资源部严格
保密,考核结果只由直接上级反馈到被考核人,不对其他人公布。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制订、修改建议,公司总经理审
批。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考核过程文件(考核评分表、统计表)由人力资源部严格
保密,考核结果只由直接上级反馈到被考核人,不对其他人公布。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制订、修改建议,公司总经理审
批。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