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部新区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重庆北部新区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渝新委发[2008]8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切实加强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
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启籍在北部新区七街一镇范围内,在法定劳动年龄
内依法被征地的农转非人员和城镇失业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4050”人员是指: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男
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转非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农转非“4050”人员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按渝府发[2008]2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技能培训补助
第四条 政策内容
北部新区组织的技能培训,“4050”人员可免费参加2次,其他农转非人员可免费参加1次,并按每人每天10元标准给予学习期间生活补助。同时,每人还可免费参加一次由北部新区组织的技能鉴定。 第五条 办理程序
(一) 培训申请
农转非人员和“4050”人员持户口、身份证、失业证等资料到所在社区就业站填写《重庆北部新区技能培训申请表》备案。
(二) 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