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部新区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场地租赁合同;
3、单位详细介绍、最近二个月资产负债、税后利润等财务报表、产品销售合同、原材料购买合同;
4、招用“4050”人员花名册; 5、“4050”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 (二)审核发放
贷款人(单位)各所在社区就业站提出贷款申请,经社区就业站对其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后向社保所呈报。社保所对其资料进行初审后上报促进办,促进办、承贷银行对资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汇总后,发放小额贷款。贷款期满后,贷款贴息清单经促进办审核,财政局批准后予以贴息。
第八章 社会保险补贴
第十六条 政策内容
用人单位招用“4050”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单位实际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总和给予全额补贴。
“4050”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按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总和的2/3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每人可享受三年。 第十七条 办理程序 (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1、经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