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部新区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1、招用失业人员花名册; 2、劳动合同;
3、失业人员户口、身份证; 4、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据。 (二)审核拨付
经促进办审核后将补贴直接拨付给街镇。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促进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7月15日发布起施行,经开区、高新区原发布的有关促进农转非人员就业的政策同时停止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如有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重庆北部新区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1、招用失业人员花名册; 2、劳动合同;
3、失业人员户口、身份证; 4、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据。 (二)审核拨付
经促进办审核后将补贴直接拨付给街镇。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促进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7月15日发布起施行,经开区、高新区原发布的有关促进农转非人员就业的政策同时停止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如有政策调整,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