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业务凭证填写规范2013,山东省东营市
⑤“8”有两种笔顺,都起笔于右上角,结束于右上角,写“8”时,上边要稍小,下边稍大,可以斜“S”起笔也可直笔起笔,终笔与起笔交接处应成菱角,以防止将“3”改为“8”;
⑥“6”、“8”、“9”、“0”的圆圈必须封口。
第二章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的书写要求
一、用正楷或行书字体书写
正确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错误写法:O、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不得用中文小写,也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注意: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主要用于发票、支票、汇票、存单等各种重要凭证的书写,为了易于辨认、防止涂改。
二、“人民币”的使用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等字样,且其与首个金额数字之间不留空白,数字之间更不能留空白,写数与读数顺序要求一致。
2、如果未印货币名称(一般是“人民币”),应当加填货币名称。
三、“整(正)”字的用法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应当写“整”或“正”字。
2、中文大写金额到“分”为止, “分”可以不写“整”或“正”。
四、关于“零”的书写
1、小写金额数字尾部是“0”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不需用“零”表示,用整结尾。
2、小写金额数字中间有一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中间要写一个“零”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