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
而形成的。在形成过程中,周敦颐、张载、二程和朱熹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周敦颐是理学的先驱和奠基者,张载也是早期的理学创始人之一,程颢及其弟程颐共同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有系统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对北宋理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他们哲学体系的核心是“理”或“天理”,二程关于“理”的思想学说为程朱理学奠定了基础。朱熹是理学思想的集大成者,使理学思想更丰富、更缜密,由此奠定了理学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统治地位。
55、达鲁花赤:蒙古和元朝的官名,为所在地方、军队和官衙的最大监治长官。蒙古贵族征服许多其他民族和国家,无力单独进行统治,便委付当地统治阶级人物治理,派出达鲁花赤监临,位于当地官员之上,掌握最后裁定的权力,以保障蒙古大汗和贵族的统治。早在成吉思汗时期就设有这一官职。入元以后,路、府、州、县和录事司等各级地方政府都置达鲁花赤,主要由蒙古人充任,亦常参有色目人,掌印,把握实权。此职的设置有明显的民族歧视和压迫性质。
56、色目人:色目一词见于唐代,意为“各色名目”,亦称姓氏稀僻者为色目人。元政府将治下的人民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实行种族歧视政策,在选用官吏以及科举、刑罚上都有所差别。最占优越地位者为蒙古人,次为色目人,再次为汉人,最后为南人。色目人中包括哈剌鲁、钦察、唐兀、阿速、秃八、康里、畏兀儿、回回、乃蛮、阿儿浑、撒耳柯思、汪古、甘木里、怯失迷儿等。他们依附于元朝,一般善于经商,在社会中有较高地位,属于统治阶段。
57、斡脱制:蒙古和元朝时期的一种高利贷制度。斡脱即中亚伊斯兰教商人,他们具有悠久的经商传统。蒙古贵族提供本银,委托他们经营商业,发放高利贷,从中坐收高额息银。但这种高利贷年息很高,借助于斡脱钱的农民或手工业者一般无法还清,造成严重社会问题。1240年, 窝阔台汗不得不下诏以官府钱物代还民户或官吏欠下的斡脱钱。入元后,还专立斡脱户等机构,为斡脱商人提供种种特权,后来凡用官本从事高利贷或其他商务活动的,都一概称为斡脱。高利贷的盛行,加速了阶级矛盾的激化。
58、授时历:元代由郭守敬、王恂、许衡等制定的一部历法。它在宋代《统天
历》的基础上加以改进而制定的。《授时历》以365.2425日为一年,和地球绕太阳一周的回归年的实际周期比只差26秒,与现今世界上通用的阳历(格里哥莱历)一岁周期相同,但早了300多年。它推算黄赤交角为23°33′34″,推算值误差仅1′36″,《授时历》行用364年,是我国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