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
业,称为“更名田”。更名田的实行,实际上是清政府对明末农民业已夺回藩王所占庄田事实的承认。
71、三藩之乱:清初吴三桂等的叛乱。吴三桂等原为明将,降清后镇压农民军和消灭南明政权。清初分封吴三桂为平西王,守云南;尚可喜为平南王,守广东;耿继茂为靖南王,守福建:称为“三藩”。后来逐渐成为割据势力,其中以三桂势力最大。康熙十二年(1673)清政府下令撤藩,吴三桂叛乱,耿精忠、尚之信也响应吴三桂。这些叛乱,后来陆续被清兵击败。三藩乱平,尽撤藩兵回北京,于福州、广州、荆州设八旗驻防,以加强对南方的控制。
72、雅克萨之战:清康熙时我国军队驱逐沙俄侵略者的战役。十七世纪中叶,沙俄侵略者开始窜入我国黑龙江流域,强占尼布楚(今苏州涅尔琴斯克)、雅克萨(在今漠河东、呼玛西北黑龙江北岸)等地,筑城盘踞。康熙二十四年(1685),清政府使彭春、郎坦率领由八旗兵和福建籍藤牌兵组成的水陆军队,与黑龙江将军萨布素会师,驱逐盘踞雅克萨的侵略军。黑龙江沿岸的各族人民也积极地投入这场反侵略战争,俄军遣使约降,请许其退往尼布楚。同年冬,侵略者又重占其地,建筑土城。清政府于次年使萨布素、郎坦等再围雅克萨。后清政府获悉俄方已同意谈判解决边界问题,即停止进攻,把围攻的军队主动撤到瑷珲。
73、《尼布楚条约》:即《中俄尼布楚议界条约》、《黑龙江条约》。1689年(清康熙二十八)9月清政府与沙俄政府在尼不楚(今苏州涅尔琴斯克)签订,为中俄第一个界约。该约规定中俄以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为界,再由格尔必齐河源顺外兴安岭往东至海,岭南属中国,岭北属俄国;乌第河和外兴安岭之间地方暂定存放另议。又规定自条约签订之日起,两国人民持有护照者,可过界来往,并许其贸易互市。
74、摊丁入亩:清代的一种新的赋役制度。以康熙五十年的全国丁银额为准,以后的额外增丁,不再征收丁银,从而把丁银固定了下来。雍正时,清政府采取彻底摊丁入亩的征收丁银办法。从此以后,中国封建社会长期以人为科征根据的丁役制基本上被废除,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愈益松弛化。
75、军机处:官署名。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
机构。雍正七年(1729)以用兵西北,设军机房,雍正十年始正式改成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在军机处任职者无定员,最多时达六、七人,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充任,称为军纪大臣,通称大军机。但任命时亦按个人资历分别称为军机处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学习行走等。其僚属称为军机章京,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