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电动汽车电池箱更换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b) 对一般用得不很频繁的设备,其驱动机构的工作级别可按GB/T3811-1983定为M4~M5级,电
动机的接电持续率不低于25%;对于较繁忙使用的设备,其驱动机构的工作级别不低于M6,电动机的接电持续率不低于40%;
c) 对于不采用电气制动的设备,电动机应选择有带载起动工况的S4工作方式; d) 对用于M4~M5级工作级别机构的电动机,其绝缘等级可用B级;对用于M6及更高工作级别机
构的电动机,其绝缘等级应不低于F级;(需要与工作制联系在一起) e) 驱动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T4942.1-1993中的IP34。 5.3.3.2 导线和电缆
所选用的导线和电缆应符合GB17907-1999中4.5.3的规定,各导线和电缆端都应有标识或编号。 5.3.3.3 仪表和按钮
所有仪表、按钮、操作开关的用途应标明在各有关的屏、柜的正面,装设在内部的元件应标明代号。 5.3.3.4 电气设备的安全
电气设备的安全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各电气设备的间距应符合GB50256-1996的规定,并应符合检修方便的原则; b) 电气控制箱(柜)外壳的防护应不低于GB/T4942.2-1993中的IP34;
c) 电控系统主电路应配有短路、过流、欠压、过压和缺相、相序等保护电路; d) 照明电路应单设电源开关,不受动力总开关的影响;
e) 电气的绝缘电阻应符合GB17907-1999中4.5.7.6的规定; f) 电气设备应有下列联锁保护:
1) 各控制方式间互锁,以保证某一时刻,只允许选用手动或半自动; 2) 各个动作之间互锁,不能并行的动作应具有电气互锁装置;
3) 控制电路还应具备以下常规的连锁和保护:失压保护、操作开关零位保护、电动机正反转
连锁、不同速度级的连锁、短路和过载保护;
4) 换电设备应设声光报警装置和运行指示装置;
5) 更换设备应有急停按钮,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换电设备总电源。急停按钮的颜色符合
GB2682中的规定;
6) 更换设备电气设备安全要求,符合JB5319.2-91标准。
5.3.4 控制系统
更换设备的控制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全自动更换设备控制系统应具备以下操作方式:应急、手动、半自动、联机自动(遥控)四种
运行方式;
b) 全自动及半自动更换设备控制系统应具备与外围设备进行通信的能力; c) 控制系统应具有人机界面,并能有效地与操作人员、管理人员进行交互; d) 控制系统应与通信系统、监控系统进行有效的互联。 5.4 运行
5.4.1 设备应运行平稳,不得有异常响声。运行中的换电设备各机构在制动和变速时,不得有猛烈震
动和剧烈冲击,并应有良好的制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