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核查管理办法(10)

2021-02-21 08:59

新政策主要变化内容 新规定: 新规定: “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资金转出: 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 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 资金转出:

由企业填写《出口收汇说明书》 由企业填写《出口收汇说明书》向银行 申请 银行必须依据企业填写 企业填写《 银行必须依据企业填写《出口收汇说明 进行电子口岸系统联网核查, 书》进行电子口岸系统联网核查,在 企业可收汇额”内核注成功后, “企业可收汇额”内核注成功后,将核 注金额转出。 注金额转出。


出口收汇核查管理办法(10).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如何设计三相三线/四线电子式有功电能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