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用和使用;
5)编程和程序验证;
6)组装(包括工件搬运、夹持和切削加工);
7)故障查找和维护;
8)安全操作规程。
i)机器人系统或辅助部件的移动、搬运或更换。
4.2.2 风险评价
机器人的尺寸、能力、速度和用途各有不同,因而,会存在不同种类和不同程度的危险。应评价机器人系统在安装、编程、操作、使用、故障查找和维修时的风险(见GB/T15706.1—1995的第6章)。
在驱动器工作的情况下,当需要接近机器人时,应特别小心。在特殊情况下经允许接近机器人时,应设计和应用合适的安全防护装置。并注意由于动能等因素,机器人急停后的最终位置不能完全确定。4.2.3安全措施选择对策
安全措施由设计阶段的安全措施和要求用户实施的安全措施构成。
机器人系统的设计和开发首先应考虑保持可接受的性能等级。若达不到,安全防护应考虑在应用中保持机器人系统的柔性。安全防护包括采用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方式及安全操作规程等(见7.3,7.4和7.5及GB/T 15706.1—1995第5章)。
5 基本设计要求
5.1 安全失效
机器人系统在设计、制造和应用中应考虑到万一某个元部件(电气、电子、机械、气动或液压)发生不可预见的失效时,安全功能应不受影响,若受影响时,机器人系统仍应保持在安全状态。安全功能至少应包括如下方面:
——限定运动范围;
——紧急停机和安全停机;
——慢速;
——联锁防护装置。
GB/T 5226.1—1996的9.2的要求也适用于控制功能失效的情况。
5.2 电气设备
机器人及机器人系统电气设备的应用应符合GB/T 5226.1—1996的4.3~4.7的要求。
5.3 电源
电源及接地(保护接地)要求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的规定。
5.4 电源隔离
每个机器人系统都应有与其供电电源隔离的装置,该装置要设在无人身伤害危险之处,且具有断路或开路功能(供电电源切断装置的要求见GB/T 5226.1—1996的5.3.3)。
6 机器人设计和制造
6.1 基本要求
机器人制造厂应遵循本章和第5章叙述的原则设计和制造机器人。
6.2人类工效学
应用人类工效学的措施和数据,有助于提高安全水平,因而使作业更容易完成,且当人进行修理、维护、检查、编程、操作等作业时,可减少人因差错。其要求如下:
——机器人各部件的设计应考虑操作人员的身材、姿势、体力和动作等特征(见ISO 6385—1981的4.1.1和4.1.2)。
——人机接口(包括操作和编程装置,信号单元比如手持式控制装置、控制板、计算机终端及应用程序的软件驱动装置)的设计和布局应易于操作。
——应明确显示机器人工作方式及非编程停机原因等相应信息。
6.3 机械
6.3.1 基本要求
应在原始设计中消除由机器人运动部件产生的危险,若不能消除,则应进行综合安全防护设计。必要时,则应考虑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6.3.2 运动范围的限制
为了限定主轴运动范围,机器人的设计中应采取预防措施。当计划要求使用限定运动范围方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