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龙头关系,又是互相渗透、相辅相成的关系。必须加强博物馆工作者与建筑师的联系与合作,运用博物馆学与建筑学设计好博物馆建筑。
第1.1.5条 根据中国历史长、古建多、分布广的特点,利用古建筑物、名人故居和文化遗址做为博物馆的馆舍,是发展各类博物馆的有效途径。也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趋向。但对此类建筑物的使用,必须严格经文物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切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要求,不得任意改变原状。
第1.1.6条 能源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节约能源是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方针,建筑节能是节能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博物馆建筑设计时,必须有节能型的建筑指标与节能措施,节水设备和节水工程设施。
第1.1.7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筑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环境法规,博物馆建筑设计时,应对博物馆外部环境、大气污染、水源污染、油烟、噪音等进行调查分析测算,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第1.1.8条 博物馆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规范和标准。本标准既适用于博物馆的改扩建,也适用于博物馆的新建。
第二节 馆址的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第1.2.1条 博物馆是重要的文化建筑,馆址的选择对城市的规范和博物馆的使用影响很大。根据《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中关于博物馆建设地点选择的要求,结合中国新建设的博物馆及使用古建筑、名人故居等改扩建为博物馆的具体情况,在选择馆址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新建博物馆应尽量选择在城市的中心区域或中心附近地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