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产标准很有帮助
2.2.10 材料/性能试验结果的记录
对于设计记录或控制计划中规定的材料和/或性能试验,组织必须有试验结果记录。
2.2.10.1 材料试验结果
当设计记录或控制计划中规定有化学、物理或金属的要求时,组织必须对所有这些零件和产品材料进行试验。
材料试验结果必须说明以下内容:
试验零件的设计变更等级;
任何尚未纳入设计记录,但经过授权的工程变更文件;
试验零件的材料规范编号、发布日期和变更等级;
进行试验的日期; 试验零件的数量; 实际试验结果; 材料供方的名称,当顾客要求时,注明顾客指定的供方/供货商的代码。
注:材料试验结果可记录在任一适当的表中,也可参考附录D中的样表。
对于有顾客开发的材料规范并有顾客批准的供方名单的产品,组织必须从该名单上的供方处采购材料和/或服务(如:油漆、电镀和热处理、焊接)。
2.2.10.2 性能试验结果
当设计记录或控制计划中有性能或功能要求时,组织必须对所有这些零件和产品材料进行试验。
性能试验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试验零件的设计记录变更等级;
任何尚未纳入设计记录,但经过授权的工程变更文件;
试验零件的工程规范编号、发布日期和变更等级;
进行试验的日期;
试验零件的数量;
实际试验结果;
注:材料试验结果可记录在任一适当的表中,也可参考附录E中的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