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名称及类型,投资资金来源,筹建期、在建期和运营期的资金需求,融资安排建议等。
第三十条各公司完成投资预算后,须如期上报总公司预算委员会及财务部,财务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对其预算进行综合审核。总公司的项目投资预算由财务部负责编制。
第八章固定资产预算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计划在下一预算期购置固定资产,须先向公司上报固定资产预算。在固定资产预算须对计划购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计划购置价格、数量及金额详细列明。
第三十二条在固定资产预算中,国预算单位须对单价1万元人民币(海外预算单位3000美元)以上的项目逐项说明购置原因。
第九章资金需求及现金流量预算
第三十三条公司在综合经营预算、流动资金周转率测算、投资预算及固定资产预算的基础上,参照所有者权益的水平编制资金需求预算。在经营风险控制性预算的基础上,财务部对各部门年度资金需求进行确定。季度的调整和临时的资金需求也遵循这个原则。资金部门根据资金需求量,确定资金供应计划的结构、种类、方式。在现有资金供应资源与需求量出现缺口时,判定弥补缺口能力的可能性及采用的方式、结构、种类、主体,包括挖掘现有可利用资源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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