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复习笔记之二
(1)性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2)结构:正文——“君主大权”;附录——臣民权利义务:
(3)特点:皇帝专权,人民无权;
(4)实质:确认君主绝对权力,体现满族贵族维护专制统治的意志及愿望;
3、“十九信条”
(1)武昌起义后清政府抛出的又一个宪法性文件
(2)背景:迫于武昌革命风暴
(3)内容:形式上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仍然强调皇权至上,对人民权利只字未提;
(四)谘议局与资政院
1、谘议局
(1)“预备立宪”时期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
(2)实质:各省巡抚的附属机构;
(3)宗旨——指陈通省利弊,筹计地方治安;
2、资政院
(1)“预备立宪”时期设立的中央咨询机关;
(2)御用机构,与现代社会的国家议会有根本的不同;
(3)一切决议须报请皇帝定夺,皇帝有权谕令停会或解散及指定钦选议员;
二、清末主要修律内容
(一)《大清现行刑律》和《大清新刑律》
1、《大清现行刑律》
(1)公布的原因及过程: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稍加修改,作为《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过渡性法典;
(2)主要内容及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