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税种的比较 加深理解 准备注税 注会的考试用
10.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 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1.为了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支持重点产业的发展,对石油、电力、煤 炭等能源用地,民用港口、铁路等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三线调整 企业、盐业、采石场、邮电等一些特殊用地划分了征免税界限和给予政 策性减免税照顾。具体规定如下: (1)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 未加隔离
的,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 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3)对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4)建材行业的石灰厂、水泥厂、大理石厂、砂石厂等企业的采石场、 排土场地,炸药库的安全区用地以及采区运岩公路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利用林场土地兴建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 所的,其经营、办公和生活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5)对林业系统所属林区的育林地、运材道、防火道、防火设施用地,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林业系统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可以比照公 园免征土地使用税。 (6)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 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 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 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5.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6.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供热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单位自供热及为小 区居民供热的物业公司等,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 企业。
对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生产占地”,是指上述企业为居民供热所 使用的土地。对既向居民供热,又向非居民供热的企业,可按向居民供 热收取的收入占其总供热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对于兼营供热的 企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生产经营总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 税界限。
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期限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使用城镇土地,一般是从次月起发生纳税义务,只有新征用耕地是在批 准使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纳税。具体归纳如下: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 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 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 产税。 5.纳税人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 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 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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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 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的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 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二)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
(三)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 。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 责征收。 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属地性强。
注意
【本章小结】土地增值税是企业所得税前 可扣除的税种。本章有两个重点内容:一 是土地增值税征免界限的划分;二是土地 增值税的计算(含清算计算、与所得税的 混合计算)。近些年来,土地增值税的计 算往往提供开发工程、部分完工、部分销 售的条件,计税时需要确定实际销售和视 同销售的收入,并配比已售成本(不是全 部成本),计算时要注意配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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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 者个人。
包括各类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 其他单位;也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包括用于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征(占)用的国家和集体所有 的耕地。
耕地包括从事农业种植的土地,也包括菜地;花圃、苗圃、茶园、 果园、桑园等园地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鱼塘。
对于占用已从事种植、养殖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从事非农业 建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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