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日,住房与城乡住建部(下称“住建部”)与工商总局颁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简称“13版合同范本”),该范本自2013年7月1日实施,此前曾经运用14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简称“99版合同范本”)同时废止。
第一部门13版合同范本的背景资料与框架 一、99版合同范本的编削背景
99版合同范本实施14年以来,市场环境与法律环境发生了宏大变化,99版合同范本亟需编削。
1、市场变化: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直接发包、暂估价发包等承包形式出现,对合同两边的履约水准提出更高要求,而99版合同范本条款设置集约,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2、牵连频出:是非合同、分包转包、暂停施工、工程变更、表见代理、拖欠工程款等牵连以及质量平安事故频出,亟需新范本指引承发包两边签约履约,进步履约效率。
3、新法律出台:99版合同范本实施后,《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招标招标法实施条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主意》、《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主意》等法律法规出台,99版合同范本应当吸纳最新立法效率。
4、新典范榜样出台:99版合同范本实施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一法度模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典范榜样》、《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典范榜样》等技术典范榜样陆续出台,并订负数版,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典范榜样》先后有2003版、2008版、2013版,99版合同范本应与新典范榜样相协调。
二、投资体制改造后造成的两套合同范本
长久以来,房屋建筑领域的合同范本由住建部(原住建部)制定,住建部与国度工商总局协同颁发。2007年11月,国度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铁道部、交通部、音信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播送电影电视总局联合颁发了《法度模范施工招标资历预审文件》和《法度模范施工招标文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经过几年成长,目前已造成双轨制的合同文本体系: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领域的合同范本由国度发改委牵头制定、非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领域的合同范本由住建部牵头制定。
国度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合同文本包括:
(1)《法度模范施工招标资历预审文件》和《法度模范施工招标文件》(国度发改委牵头,九部委联合制定,2007年11月1日颁发,2008年5月1日实施)。
(2)《简明法度模范施工招标文件》(国度发改委牵头,九部委联合制定,建设。2011年12月20日颁发,2012年5月1日实施)。
(3)《法度模范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国度发改委牵头,九部委联合制定,2011年12月20日颁发,2012年5月1日实施)。
住建部牵头制定的合同文本包括: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建部、国度工商总局制定,先后有1991版、1999版、2013版)。
(2)《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法度模范施工招标资历预审文件》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法度模范施工招标文件》(住建部制定,2010年6月9日颁发,颁发之日实施)。
(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住建部、国度工商总局制定,2011年9月7日颁发,2011年11月1日试行)。
三、两套合同文本的法律着力
国度发改委文本具有强迫性,必需运用。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历预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编削地援用《法度模范施工招标资历预审文件》中的“请求人须知”、“资历审查主意”,以及《法度模范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招标人须知”、“评标主意”、“通用合同条款”。“公用合同条款”可对《法度模范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实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昭着“公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商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形式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迫性端正相冲撞,否则冲撞形式有效。
住建部文本为非强迫性文本。合同当事人可联络建设工程具体状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根据法律法规端正和合同商定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职守。
基于住建部文本非强迫性特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可能适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机关制定的文本,也可参考适用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
北京市建委颁发的最新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为:
(1)《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08年版)》(北京市建委2009年1月23日颁发,2009年2月1日实施)。
(2)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工商局2009年1月8日颁发,2009年2月1日实施)。
四、13版合同范本的框架
13版合同范本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公用条款、11个合同附件 (1)协议书:合计13条,包括工程外表、合同工期、质量法度模范、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代价形式等重要形式,会合商定了合同当事人根本的合同权利职守。
(2)通用合同条款:合计20条.是合同当事人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职守作出的原则性商定。
(3)公用合同条款: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商定的细化、圆满、补充、编削或另行商定的条款。如无细化、圆满、补充、编削或另行商定,则填写“无”或划“/”。
(4)11个附件:1个是协议书附件,10个是公用合同条款附件。
第二部门 协议书重点条款解读与应用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代价形式(按协议书原序号) 1.签约合同价为: 其中:
(1)平安文化施工费:
(2)资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4)暂列金额: 2.合同代价形式:。 解读:
1、签约合同价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现实结算价款根据现实工程量确定,并增减签证索赔款、变更款及相关费用。
平安文化施工费根据国度或省级造价部门的端正计价,施工承包合同。不作为竞赛性费用。根据6.1.6,除公用合同条款另有商定外,发包人应在动工后28天内预付平安文化施工费总额的50%,另内部门与进度款同期支出。
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出必定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代价的资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供职职责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