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制度
1、 本工程项目执行浙江省交通厅《标准化工地建设、现场文明施工规定》(浙交[2003]519)文件的规定。
2、 本项目工程的分项、分部、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上报材料,必须有切实可行的规范化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内容材料。
3、
督促检查项目经理建立健全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组织机构、规
章制度、落实保证体系、组织科学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
4、
检查项目经理部的生产作业区的分区管理、办公区的设施、装备、
信息化网络建设,生活服务区的文明整洁、环境优美等落实情况。
5、
检查工地现场的交通道口和醒目处所设立施工告示牌,和办公、生
活区主要出入口所设立的“一图五牌”,和宣传专栏等设置情况。
6、
督促检查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办公室内悬挂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的完备性,和会议室内应悬挂《规定》所要求的七项图表等落实情况。
7、
督促检查工地实验室悬挂工地实验临时资质证书、规章制度、操作
规程以及室内试验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室内清洁卫生情况。
8、 督促检查材料库、拌合站、加工场地、预制场地的原材料、半成品的堆放,存放,整齐,场地文明整洁等管理情况。
9、
督促检查项目经理部的内业资料管理,做到各项施工原始资料、记
录数据、施工图齐全。要求所有质检、试验检测、计量支付数据、实行计算机
41
管理,实现监理办与各标段间计算机联网管理,提高信息传递效率。
10、 要求项目经理部努力建设精品工程,培育独具特色的工程管理形象,加强全体员工职业道德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确保本项目工程优质高效顺利完工。
十六、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仪器设备正常使用,提高其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望全体监理人员遵照执行。
1、维护保养责任:
(1)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空调由办公室负责维修;办公桌椅由使用者负责维护;
(2)主要生活设施:由使用者维护; (3)车辆:由驾驶人员负责维护、保养;
(4)测量仪器:由测量监理工程师负责,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维护; (5)试验仪器:由试验监理工程师负责,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维护; 2、使用管理:
(1)仪器设备有固定地点存放,不得随意搬动;
(2)上班时间禁止上网(查资料除外)、听音乐,晚11:00后关闭电脑(加班除外),不得恶意破坏仪器设备;
(3)测量、试验仪器由测量、试验人员专用,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
42
器,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存放地点清洁;
(4)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未经同意不得使用;
(5)注意节约资源,做到人走灯闭;注意提高纸张的使用效率,打印初稿要使用草稿纸;
(6)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保持其清洁、卫生、不破损;
(7)退场人员在离开本项目前自己使用的生活用品、办公设备交办公
室。
十七、车辆管理制度
一、监理办车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调度。
二、用车原则是:保证总监和其他监理人员的工作用车。办公室负责对车辆进行调配。
三、车辆调度应科学安排,同一方向尽可能合并使用,努力做到满足工作用车,节约费用和消耗。
四、驾驶员应严格服从办公室的调度安排,每天做好行车记录(计算出公里数),每月要填写报表报监理办公室。
五、因私用车,必须在满足工地监理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得到办公室或总监的许可。私人用车除交费用外(按行驶里程每公里0.5元计费),出车涉及的其它费用(过路、过桥、清洁费)由用车人承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余由用车人承担。
六、监理办的车辆,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借给外单位的人员使用。 七、监理办的车辆不得任由别的人员驾驶。所有驾驶员要树立爱岗、爱车、安全第一的观念,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自觉养成日常保养车辆的良好习惯,做到出车前、途中、回场、换季等时间的检查保养,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
43
技术状态。
八、驾驶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随时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工作。 车辆日常保养检查的主要内容:保持车容整洁,可视部件、部位和随车工具、附件无污垢,各搭接线、管理美观紧固;通过检视、测量、试验和其他方法,确定车辆总成、部件技术性能是否正常,工作是否可靠;检查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冷却液是否加足,油、水等有无渗透;检查个仪表、信号、照明、控制器及其他附属设备工作情况;检查驾驶安全设备和机件是否安全,各部件连接、紧固件完好并紧固可靠等。
十八、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机构组建后,总监应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的质量和安全要求,对施工图纸进行认真的审查与校核,查找图纸中差错与漏洞,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业主,等设计交底时由设计统一答复。监理工程师参加设计交底,掌握本工程设计意图、设计要求和要点、重点;熟悉对材料和工艺的要求,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澄清有关问题,收集资料并记录。
十九、设计交底制度
总监要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书面纪要督促施工单位执行。
44
二十、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专监审查其施工条件是否具备,经总监现场核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业主审批。
二十一、材料、构件、设备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对抽样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及时指令限时清离施工现场。
二十二、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制度
总监组织人员对已完工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时进行验收,及时签署中间交验证书,保证计量及时准确。
二十三、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需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24小时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二十四、工程质量缺陷追踪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