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6-14 混凝土支撑测点布设示意
图6-15钢支撑测点布设示意
6.4测点的保护及管理
监测点的保护是施工监测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在各类测点布设完成后,邀请施工单位、监理、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各类测点进行验收,并和施工单位协商在施工期间如何对各类监测点进行保护,在测点位置禁止堆放材料,避免监测点数据无法连贯。
监测期间,基准点应进行复测,工作基点应与基准点进行联测。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施工监测单位拟定1个月进行一个联测。
鉴于监测点由施工方进行埋设,拟采取以下措施保护监测点不被破坏。
(1)施工单位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时,就应尽量考虑到监测点的布置,在可能预留监测点的位置不的设置临建及堆料场。监测单位在监测方案编制时,在满足规范的前提下,应尽量避开易破坏的区域。同时在实际布设时,若遇现场场地无条件布设测点时应根据现场情况灵活调整。
(2)制作测点保护标示牌。测点安装完毕后做好标记,并加强测点保护,提高测点的成活率,测点保护中应增加测点标识牌样式,并悬挂明显位置。测点保护标示牌尺寸如图6-1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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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6 埋设示意图
(3)日常巡视工作中应针对测点进行重点检查,发现测点破坏或者异常应及时整改; (4)现场监控量测测点须落实责任人,有专人进行管理; (5)建立测点管理台账,列出测点监测监测计划。
(6)现场破坏的监测点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成,实在整改有难度而现场整改必要性不大的,可通过会议形式各方共同确认替代的监测方式,如加强现场巡视、对相邻监测项目加强监测。 6.4.1测点埋设顺序
各监测设备安装应随基坑工程施工顺序而开展,基本按如下顺序进行:
1、先期布设地表沉降点、建筑物沉降点、建筑物倾斜点及各种管线监测点。随着管线搬迁进度,及时跟踪埋设管线直接测点。
2、围护桩(墙)施工时,同步安装对应位置墙体内的测斜管。
3、围护桩(墙)及坑内外加固施工完毕后,钻孔埋设坑外水位测试孔、土体测斜等监测点。
4、围护桩(墙)顶的圈梁浇捣时,同步埋设桩顶的沉降、位移测点,并做好测斜管的保护工作,进行初始值的测取工作。
5、基坑开挖前,应进行三次初始值的测试。
6、第一道混凝土支撑施工时,同步安装钢筋计,做好导线的保护工作,并在混凝土强度达到后测出初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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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随着基坑的开挖,第二道、第三道钢支撑的轴力计和混凝土支撑的钢筋计随支撑的施工而安装。
8、设备安装好后,应做好标记,加强测点的保护工作,并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提高测点成活率。 6.4.2监测点保护措施
1围护桩(墙)测斜监测点的保护
在测斜管安装好,钢筋笼放入槽后,在测斜管内注入清水避免泥浆进入孔内,在顶圈梁施工期间派专人24时在现场巡视,避免圈梁施工将测斜管凿破,碎渣掉入管内。
在钢筋绑扎完成混凝土浇筑前对各测斜管进行检查,看各测点是否完好,待混凝土浇筑完后,对各测点进行修整,低于地面10cm~15cm,如在测点位置有车辆来回碾压,必须在测斜管位置做台墩,并在各测点边做好醒目标志并悬挂标识牌。
2沉降点的保护
(1)在测点布设前,先用钻孔机在测点位置上钻一个孔,孔内布设测点,测点低于路面7cm,孔径为10cm至12cm,确保水准尺能放入;
(2)在测点周边用红色油漆做好醒目标志并悬挂标识牌。 (3)地表点等沉降点放置保护盖以保护测点。
(4)定期进行检查,并清理堵盖下面、上面的泥土、石头。 3坑外水位监测点的保护
(1)在水位孔完成后,水位管口高出地面10cm~15cm,以免地表水倒灌,如在测点位置有车辆来回碾压。
(2)用150cm水管堵头在测斜管正上方盖好,必须在水位管位置做台墩,并各测点边上做好醒目标志并悬挂标识牌。
(3)定期进行对监测点位进行检查,并对点位进行清理。 4支撑轴力监测点的保护
(1)预埋应力测点如结构内力等在安装时就应在测点处采取包扎等保护措施,避免在结构安装过程中对监测元器件的损坏,支撑轴力焊接到支撑时,应注意保护轴力计的导线,防止电焊烫坏导线;
(2)支撑安装好后,注意把轴力计的导线引到基坑边上,导线引导基坑基坑边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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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径应避开现场容易破坏导线的一切因素,比如不能紧贴围护墙,防止凿锚时破坏导线,并将传输线捆绑至护栏标上。
(3)在传输线上用标贴纸,标示传感器编号。 (4)各测点边上做好醒目标志并悬挂标识牌。
(5)对作业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增强其对测点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6)如导线破损或断裂,应及时采用同型号导线对接后引出,确保预埋元器件安全及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5水平位移监测点位保护措施
(1)用红漆喷射醒目编号并悬挂标识牌。
(2)对作业队伍进行技术交底,增强其对监测点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3)取土作业时,在测点上面用大小在0.1㎡铁片盖至上面。
(4)对挖机出土时散落在水平位移测点上的泥土及作业队伍及时用人工进行清理。 6.4.3监测点补救措施
(1)各类沉降监测点由于施工机械破坏,应及时重新布设并取得初始值,新设点的变形量在破坏前累计的基础上继续累加,确保测点监测数据的连续性。
(2)各类受力监测点数据线被破坏后,应及时重新连接数据线,对受损严重的数据线考虑更换数据线。
(3)当泥浆类进入测斜孔内,可采取水冲法将孔内泥浆排出,保证测点有效性。 (4)对损坏严重无法恢复的监测点(孔)即时通知施工方,并对无法恢复的重要测点由施工方联系设计单位出具测点补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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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监测方法和精度
7.1监测方法
7.1.1建(构)筑物沉降监测
基坑周边建(构)筑物沉降监测等级划分选定《工程测量规范》变形测量等级二等。具体的观测指标如表7-1:
表7-1 二等水准测量作业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二等 视线长度 ≤50m 前后 视距差 ≤1m 前后视 距累积差 ≤3m 基辅 读数差 ≤0.5mm 为提高测量精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将测站固定,测站位置在现场量出后做出标志。测站观测顺序:后、前、前、后,前、后、后、前。使用仪器为SDL30电子水准仪及其配套的水准尺如图7-1和图7-2:
图7-1 SDL30电子水准仪
图7-2 配套水准尺
观测时先以各片的基准点组成多个独立的沉降监测水准基准网,进行水准点联测,联测次数不小于2次,取其高程平均值作为各水准基点的高程值。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分片以基准点为基准,基准点、监测点、转点组成闭和、附和或往返水准路线进行测量,通过平差计算得到各监测点的高程值。为保证基准点的可靠性,将定期对基准网进行校核,建网初期每月进行1次,点位稳定后,校核周期可适当延长,若发现异常情况则随时对基准网进行校核。监测点初测不小于2次,取其高程平均值作为各监测点的初始值,以后进行各次观测得到各监测点的各次观测高程值,通过计算得到各监测点的本次沉降值和累计沉降值。观测尽可能采用厦门城市高程系统,在部分水准路线采用独立高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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