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3)

2019-08-01 23:27

——污染控制指标

6、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7.6%、9.8%。

7、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2%、1.5%。

8、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

9、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10、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5%。

——生态建设指标

11、中心城区建成区森林覆盖率65.5%。

12、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例25.7%。

13、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占土地面积比例14.99%。

14、中心城区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m2/人。

(四)规划年限和规划范围

规划年限为2011年~2015年,规划范围为洛江区全辖区。

三、重点任务

结合“十一五”环保规划实施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潜在的环境问题及“十二五”环保规划的目标、指标,应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以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各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重点流域的水质以及饮水安全的现状和动态,认真制定和实施规划期间的主要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全区水环境现状。“十二五”期间确保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的良好态势。

——强化区内饮用水源的保护,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1、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一是水源水质综合监管。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理顺饮用水源保护与管理职责,建立饮用水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水质监测,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纳入常规监测范围,实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水质变化动态;严肃查处在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河岸堆积垃圾和直接往河道倾倒垃圾的行为,排查搬迁饮用水源地上游畜禽养殖场,查处保护区非法养殖捕捞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隐患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至2015年,建立健全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所在地内河段生活垃圾倾倒及河面清理等工作监管,确保污染隐患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完成洛阳江河市段上游生猪及畜禽养殖场搬迁工作,对上游的淤泥、水草、杂物的清除打捞,完成上游的所有排污口摸查治理工作。二是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继续加大北渠洛江段保护区范围内、马甲镇后坂水库、宫迹水库上游和罗溪镇前洋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的排查、整治、截污等保护措施工作。完善饮用水源地生活污染源截污工程建设,加强3万亩生态公益林保护等措施。促进水源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至2015年,完成马甲镇区1500米溪堤截污工程建设,并对两侧溪堤进行砌石、绿化美化。完成马甲镇、罗溪镇自来水厂水源地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保护工程建设,做好上游的生态建设、营造生态林等。

2、保护农村地下饮用水源。统筹规划加强对农村地区地下饮用水水源的环境监管,加强卫生监管和卫生用水宣传,防止传染病通过地下饮用水进行传播;加强水源周边的环境监管,禁止企业将有毒有害的废渣随意丢弃造成土壤污染和废水渗入地下的行为。

——深化洛阳江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加强重点溪段保护

1、开展洛阳江流域综合整治。继续组织实施《洛江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把洛阳江流域综合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滨江路建设进行流域整治规划,着手对一些河段和支流开展综合治理,改善洛阳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十二五”期间,开展马甲镇区溪堤整治项目,建设凤栖酒楼至溪东截污工程,并对两侧溪堤进行砌石、绿化美化。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木兰溪上游虹山漈溪约2.5公里的清淤、堤岸整修工程和河市镇洛阳江上游整治项目。

2、开展小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对区内小流域进行整治和生态修复。分期分批整治污染较严重、水质差、已影响农村自然生态环境和人群生产生活用水的小流域。通过调水、砌岸、清淤、生态修复和河岸陆域整治等措施,实现城镇内河的有效治理,提高河道的自净能力。加大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清理周边的非法固废堆放点、对河道进行清淤除杂、加固河岸并对两侧进行绿化美化。

3、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根据畜禽养殖禁建区、禁养区划定方案及相关规定,加强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乡镇的宣传工作,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必须搬迁。建立环境监管体制,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推广污染防治技术,大力推行沼气处理畜禽粪便;推广畜禽养殖生态工程技术,采取生态综合防治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禁建区外的规模化养殖场必须于“十二五”期间完成治理任务,废水达标排放,废弃物综合利用,并通过验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养区内养殖禽畜。

——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与监管,保护水资源

继续实施水环境保护计划项目,深化洛阳江流域和上游惠女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工业废水处理水平,完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实现园区内工业废水的集中处理。进一步监督和加强中小企业的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运营投资力度,严格要求企业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工业废水的整体处理水平。

(二)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确保实现总量削减目标

以削减生活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重点污染行业污染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

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削减目标的实现。至2015年,全区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7.6%、9.8%、2%、1.5%。

——加快COD、氨氮减排工程建设

1、完善各片区配套管网建设。规范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加强排污监督,实现各片区污水管网建设整合和改造衔接,及时对渗漏的污水管道进行补修,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与处理率,努力完成COD和氨氮减排任务。至2015年,建设完成万安街道城区、滨江路、西环路及马甲镇等污水管网配套工程,提高我区污水收集率。

2、推进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结合小城镇建设,抓紧开展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河市西片区污水处理厂、罗溪镇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尽快分期分批投建配套管网,扩大乡镇污水的收集面和处理率。

3、强化区域污染整治工程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洛江区医院、河市卫生院医疗废水治理工程建设,河市、罗溪镇定点屠宰场污水整治,马甲、罗溪、河市镇及虹山乡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污水治理工作,推进COD、氨氮减排工程建设。

——加快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减排工程建设

我区二氧化硫排放较多的行业是农副食品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和工艺品制造业,能源消费以燃煤为主。因此,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要以企业煤改气、油改气中提高工业锅炉烟气脱硫设施处理效率为重点,大力推进清洁能源(电能、LNG天然气等)使用率。每种污染物确定重点技术方向,以工程推进为主,辅以落后产能淘汰、环境监管力度加强、政策制度完善、科技防治水平提升等多种措施,集中资源、重点突破、全面推进。至2015年,确保我区完成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减排任务。

(三)深化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应对城市化进程压力

以繁荣万安、双阳中心城区为主线,突出其作为中心城区的地位和作用,优化其发展布局,完善其服务功能,增强其综合承载能力,打造舒适的宜业宜居环境。积极应对洛江区 “三纵五横”、

“两轴三区”、“三旧改造”建设进程中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全面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共赢。“十二五”期间,针对油烟、噪声、汽车尾气、污水、垃圾污染和环境卫生等存在问题,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加快城区产业布局调整

依照洛江中心城区的发展规划建设,加快推进“退二进三”战略,关停污染严重的企业,逐步搬迁不符合规划并对居民区和公共设施等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企业,引导这些企业往远离城区、产业群集中的工业区搬迁,禁止在中心城区审批新建工业类企业,为居民营造舒适、安静的居住环境。

——加强城市污染防治

1、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推进LNG项目建设。通过大力推广天然气、液化气、民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推广使用环保型公共交通车辆等手段,协助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各类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淘汰汽车尾气污染严重的车辆,降低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汽车尾气、PM10等污染物的含量,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2、加强油烟污染治理。引导餐饮业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减少油烟对居民的影响。继续开展饮食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新建餐饮店必须按规范配套油烟净化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原则上实行高空排放。“十二五”期间,重点将新建大型餐饮项目、烧烤店、快餐店、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饮食业单位列为重点整治单位。

3、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二五”期间,我区“三纵五横”路网建设、旧城改造及排水基础设施建设,所带来的建筑、拆迁和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将不容忽视。因此,建设部门应推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禁止在市区范围内现场搅拌混凝土。强化对市区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采取“湿式作业”等综合防尘措施,努力减轻扬尘污染。

4、加强各类噪声监督管理。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社会生活活动管理的非工程性措施为主体,通过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严格各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等手段,综合整治声环境,降低噪声污染投诉率。到2015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昼间60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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