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5)

2019-08-01 23:27

3、矿产资源开发监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划的管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矿山生态恢复、废弃地复垦等措施,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调整矿山开采布局,加强可采区生态环境整治,做好历史遗留的矿山(八峰采石场、辉煌采石场)环境恢复治理,确保矿山环境能够得到有效恢复和治理,初步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体系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运行机制。严厉查处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破坏和环境违法案件。关停不符合规定的小矿山,保护辖区内双髻山、钟石山、大迭山、白石格、后埔山、大阳山、小阳山、洛阳江、晋江东溪支流的罗溪以及木兰溪水系的龙潭溪流域等为主的禁采区,禁止一切采矿活动;从严控制限采区,逐步淘汰采矿活动。

4、生态林建设。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建设,合理利用和开发森林资源,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管理,加强植树造林、生态公益林保护、洛阳江河口湿地红树林生态保护区和沿海防护林建设和养护,坚决实施封山禁采,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加强城乡绿化水平,积极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工程,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大力推进主要交通道路沿线和洛阳江、晋江东溪罗溪段等沿岸的造林绿化和封山育林,将沿路、沿岸、环城森林打造成具有保持水土、美化环境等多功能的绿色屏障,形成网络化的区域生态廊道。“十二五”期间,我区将充实发展生态公益林建设3000亩,在白凤村大磨山上种植约1000亩的公益林、水源涵养林。

5、加强旅游业环境保护。坚持适度开发原则,实现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共进。统筹规划合理开发生态旅游资源,寓环境保护于旅游资源开发之中。大力发展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生态旅游业。依托我区生态资源优势,凸显生态化特色,注重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把我区各旅游景点建设成以生态功能为核心、文化休闲为特色、旅游度假为一体、自然和人文景观和谐发展的生态旅游景点。一是发展生态旅游。必须统筹规划合理开发生态旅游资源,寓环境保护于旅游资源开发之中,根据不同类别的生态旅游区的功能、承受能力和具体环境特点,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仙公山及以绿色植物为主要资源的旅游区、森林公园严禁滥开采山石林木,积极开发以认识自然、享受自然、爱护自然为内容的生态旅游。二是加强生态景区建设。以发展生态旅游为其旅游业的发展方向,构建较完善的景区废弃物分类、回收、处理系统。生态旅游景区景点、交通设施和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落实环保措施,尊重自然、顺其自然,做到旅游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防止和杜绝建设性破坏。

(六)以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为抓手,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综合整治,深挖减排潜力,扩大减排成果。严把项目准入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从源头、过程、产业结构,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

——实施全过程管理,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整体推进

1、做好新建项目的源头把关。把排污总量指标作为新上项目的前置条件,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对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约束企业盲目投产扩产,限制地方经济粗放增长。严格执行晋江、洛阳江上游不再审批化工、电镀、制革、染料、农药、印染、酿造、蓄电池、造纸、石材加工等项目的规定和晋江、洛阳江流域“四不批”政策及分级审批权限,提早介入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及决策,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国家限制发展、严格禁止发展以及科技含量低、工艺设备落后、高耗水、重污染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同时严查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

2、加强全过程流程监管。制鞋产业要继续打击违法使用“三苯”的生产行为,推广使用环境友好型原料和工艺;建筑产业要对建筑的设计、施工、拆除等阶段进行全程控制,减少其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树脂工艺品产业要选用无毒、无污染的原材料、添加剂,优化生产工艺,减少废弃物产生,积极开发新型环保树脂工艺品;食品饮料业要大力发展健康食品、营养食品和绿色食品,建立标准化、现代化的果蔬生产基地,扩大无公害食品生产规模,同时结合农业循环经济试点,扶持上下游产业对接,壮大茶叶、水产品加工、果蔬加工、林竹业、花卉等为主的产业集群,注重塑造绿色、环保型品牌形象。对于蓄电池、建材、食品加工等污染比较严重的产业要限制发展,加快其自身的技术改造,实施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其向资源消耗少,污染小、效益高的方向发展。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循环经济

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强制审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循环型农业园区、循环型工业园区建设,构建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推动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聚发展、污染集中处理和废弃物循环利用,实现资源消耗减量化、资源利用循环化。对污染问题突出的农副

食品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纺织鞋服包袋制造业、乡镇养殖业,推广环保设施,进行循环经济试点,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1、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构筑洛江经济开发区的生态产业链,依据工业系统中物质、能量、信息流动的规律和各成员之间在类别、规模、方位上是否相配,在各企业部门之间构筑生态产业链,横向进行产品供应、副产品交换,纵向连接第二、三产业,实现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完善资源利用和物质循环,建立生态工业系统,使洛江经济开发区内产业与产业、企业与企业、以及企业内部相互之间,在技术、工艺上相互关联,实现区内经济的循环发展。

2、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强化清洁生产的实施和监督管理,重点抓好高资源消耗、高污染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升级工作。扩大审核范围,结合节能减排、重污染行业(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强制性审核。全面清查我区工业园区内五金、电子、机械、服装、鞋帽等行业企业,按照市政府《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的淘汰规模和时间节点要求,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生产工艺和设备。现有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以及化工、食品、制药等行业企业,必须于2011年底前完成第一轮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业园区内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必须每三年进行一轮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深入推进碳减排工作,紧抓技术创新

紧跟低碳技术发展步伐,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引导、促进企业研发、应用低碳技术,发展低碳产业,打造低碳典型,建立低碳园区、社区、街道(镇)等多层次低碳体系,加快形成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点的低碳经济模式。

“十二五”期间,在全区积极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在低碳经济的发展中努力做好环保服务工作,对于符合低碳发展思路的企业和项目,积极做好排放总量和环评的审批服务。

(七)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为核心,强化环境执法监督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改善监测用房和实验用房条件,力争到2015年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三级标准中东部地区标准中监测用房的面积和实验室用房条件。加强以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技术装备为基础的常规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应急监测技术装备能力。

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对我区的大气、水环境、噪声功能区的监测计划进行调整完善,确保监测结果能及时反映我区的环境质量现状,为环境管理和环境整治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据。

——强化环境执法监督

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5年环境监察机构达到东部地区对应的标准。全区环境监察人员编制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重点乡镇(街道)设立环保专职机构或环保员。

(八)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推动环保全民参与

——推动环保全民参与

继续开展争创“绿色社区(小区)”活动,在各创建社区内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讲座和环保知识培训和咨询活动,张贴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图画,增强社区居民环保意识,引导居民使用环保产品,保护生态环境,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十二五”期间,争取辖区内更多的社区获得“绿色社区”的称号。

积极开展“环境教育从娃娃抓起”的教育活动,即在辖区内的幼儿园开展保护环境的宣传和教育,举办环保宣传教育讲座、环保知识问答竞赛、环保绘画比赛、环保表演活动等多形式的环保宣教活动,为儿童的成长营造“环保、绿色、节约”的环境和氛围。开展全区中小学进行环境宣传教育,把生态环境保护溶入课堂教育,继续在全区内中小学校中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的活动。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大力培育生态文化。强化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加强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的“水污染防治法”宣传教育,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教育,积极倡导绿色消费,推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

对于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加强与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将环保纳入党校培训内容。

四、重点项目介绍

坚持项目带动的原则,通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确保“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主要任务的顺利完成。重点项目共分为七大类别总计33个(具体内容见附表)。资金筹集主要采取各级政府财政投入、BOT社会投融资、企业自筹等形式。

(一)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项目

重点水域保护项目:主要包括河市镇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马甲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马甲镇区溪堤整治项目、马甲镇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罗溪镇沿溪流域整治、河市镇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木兰溪上游虹山漈溪清淤及堤岸整修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

1、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包括河市镇、马甲镇饮用水源地保护2个项目,计划投入资金建设生态林、加强水源地环保监管及违法查处力度,搬迁上游畜禽养殖场等。

2、重点流域整治项目:包括完善马甲镇万虹公路两侧村落垃圾收集系统、建设沿溪截污工程;开展河市镇、罗溪镇小流域及木兰溪上游虹山漈溪清淤、清障砌岸、绿化及截污管建设。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各级政府财政投入。建设内容包括城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滨江路管网建设项目、河市西片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河市西片区及罗溪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虹山乡地埋式生化氧化塘项目及马甲镇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做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可促进我区污水管网的快速对接,加快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网络,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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