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2 成果质量评价指标
采用任何一种质量评价方法都可以采用统一的评价指标进行成果质量评价。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质量评价指标见附录N。 9.2.3 成果质量评定 9.2.3.1 单项成果质量评定
根据缺陷分类对单项成果进行评价,单项成果缺陷分为严重缺陷、重缺陷和轻缺陷三类。缺陷分类表见附录O。
a) 缺陷扣分值
1) 严重缺陷的扣分值为42分; 2) 重缺陷的扣分值为10分; 3) 轻缺陷的扣分值为2分。 b) 单位产品质量评价方法
1) 采用百分制表征单位产品的质量水平; 2) 采用缺陷扣分法综合计算单位产品得分。 c) 单位产品质量评价等级的划分
1) 优良品:80~100分; 2) 合格品:60~79分; 3) 不合格品:0~59分。
9.2.3.2 综合评定
根据数据库单项成果质量评价的结果,综合确定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的总体质量,评价标准如下:
a) 优良
1) 数据成果质量评价优良; 2) 文字成果质量评价优良; 3) 图件成果质量评价优良; 4) 表格成果质理评价优良。 b) 合格
有一项成果评定为合格,其他成果评定为优良或合格。 c) 不合格
有一项成果评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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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数据库更新 10.1 更新目的与原则
为了保证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遵照以下原则对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年度更新: a) 真实性原则:以各要素实际变更数据为依据,做到数据、图件、实地三者一致; b) 高精度优先原则:当更新数据源与本底数据库的精度不一致时,低精度数据服从高
精度数据;
c) 质量检查原则:要对数据库更新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检查,使其满足《规程》、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各项质量要求。
10.2 更新方法及要求
a) 根据更新技术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更新技术方案;
b) 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有行政区划调整的,调整相应的行政界线及控制面
积;
c) 土地权属、土地利用、基础地理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对变化信息进行采集处理,
并对数据库进行相应的更新。
d) 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应同步更新,保持图属的逻辑一致性; e) 更新数据源为多源数据时,应保证数据间的相互衔接。; f)
建立完善的文档管理制度。保存更新过程中的各种文档,并进行记录备案,以备查阅。
11 数据库管理功能 11.1 数据处理功能
a) 图像处理功能要求:能对图像进行配准处理,能对各种图像格式进行输入和输出转
换,主要包括TIFF、GEOTIFF、JPG、IMG等图像格式的输入和输出;
b) 坐标转换与投影变换功能要求:能进行坐标转换,主要包括1954年北京坐标系、
1980年西安坐标系等不同坐标系的相互转换;能进行投影变换,主要包括高斯—克吕格投影、墨卡托投影、彭纳投影等不同投影的相互转换;
c) 图层编辑功能要求:能进行图层编辑,主要包括增删图层、修改图层名称、图层状
态编辑、修改图层次序等功能;
d) 矢量化采集功能要求:能进行图形数据的矢量化采集,主要包括点、线、面的增、
删、改等,对点、线、面等多种对象的延伸、连接、旋转、合并、分解等编辑功能和对编辑对象的多种捕捉功能;
e) 电子数据采集功能要求:能进行电子数据采集,主要包括键盘输入坐标点的功能和
批量导入GPS、全站仪等测量仪器的电子数据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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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属性数据采集功能要求:能进行属性数据的采集,主要包括数据结构的编辑与修改、属性值的编辑与修改、属性值批量分析计算录入、批量属性数据的导入等; g) 地类转换功能要求:能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
用)、八大类等的相互转换;
h) 检查与处理功能要求:能对数据进行检查并具有一定的错误处理功能,主要包括拓
扑检查与处理、一致性检查与处理、完整性检查与处理等; i)
数据格式转换功能要求:能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中规定的交换格式进行数据交换,主要包括能够导入《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中规定的数据交换格式、能够按《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交换格式导出数据。
11.2 数据管理与应用功能
a) 数据库维护与管理功能要求:应具有对数据库各种数据的管理与维护功能,主要包
括各图层、数据结构、数据字典、元数据等的管理及维护;
b) 数据库安全管理功能要求;应满足土地调查数据库安全管理的需要,主要包括用户
权限设置、密码设置、备份与恢复、出错处理等;
c) 矢量栅格数据一体化管理功能要求:具有矢量与栅格一体化管理功能,主要包括矢
量数据与栅格数据的叠置显示等;
d) 信息查询功能要求:系统应提供多种查询功能,主要包括自定义查询、组合查询等,
实现日常土地管理有关图件的快速查询及图属互查;系统应具有面积计算、长度计算等功能,面积计算能采用椭球面积进行计算;
e) 专题图制作功能要求:具有不同专题图的制作功能,主要包括基本农田分布图、耕
地坡度分级图等各种专题图制作; f)
统计汇总功能要求:能够生成本规范9.1.4.1中要求的统计汇总表,具有表格的统计、汇总、查询、编辑、打印输出等功能;
g) 土地利用变化分析功能要求:能进行不同区域、不同时间段的土地利用结构、土地
利用动态度等的变化分析;
h) 基本农田分析功能要求:能对基本农田进行分析,主要包括分析各基本农田保护区
的用地结构、占用基本农田情况分析等; i)
日常更新与年度变更功能要求:能对农村土地调查数据进行日常更新,具有年度变更数据批量处理功能,并生成年度变更上报数据; j)
历史数据管理功能要求:具有历史信息的存储、查询和追溯功能,主要包括图形与属性历史信息的保存、能对历史信息进行追溯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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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城镇土地调查(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
12 总体设计 12.1 建设任务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任务是:在城市建成区和县城所在地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建立包括土地利用、土地权属、基础地理等内容,集影像、图形、属性和文档于一体的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12.2 数据库逻辑结构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由主体数据库和元数据库组成。主体数据库由空间数据库、非空间数据库组成;元数据库由矢量数据元数据、DOM元数据、DEM元数据等组成。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逻辑结构见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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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地理数据 矢量数据 土地利用数据 土地权属数据 空间数据库 DOM 主 体 数 据 库 DEM 栅格数据 DRG 统计表格 城镇 土地 调查 数据库 报告文本 非空间数据库 扫描文件 其他数据 矢量数据元数据 元 数 据 库 DOM元数据 DEM元数据 其他元数据 图13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逻辑结构图
12.3 数据库内容
数据库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包括测量控制点、行政区划、等高线、房屋等; b) 土地权属数据:包括宗地、界址线、界址点等;
c) 土地利用数据:包括地类图斑、地类界线、线状地物等; d) 栅格数据:包括DEM、DOM、DRG和其他栅格数据; e) 元数据:包括矢量数据元数据、DOM元数据、DEM元数据等; f)
表格、报告文本、扫描文件等其他数据。
建库单位应根据《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要求进行数据库结构设计,对属性数据结构表等内容可进行扩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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