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3.中标服务费
33.1 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33.2 中标服务费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执行。
33.3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
付中标服务费。
33.4 中标服务费应当以支票、汇票、现金、电汇等形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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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2014年APEC领导人会议周北京市企业展览展示—展台设计搭建政府
采购项 采购人: 北京国际展览中心
中标供应商: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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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展览中心的 中所需 经北京国际贸易
公司以0686-1441B238198Z号招标文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中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本合同书 b.中标通知书 c.合同条款
e.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f.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服务内容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五百陆拾万元。 分项价格人民币(大写) 元。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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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各自的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起生效。
采购人:北京国际展览中心
中标供应商:
名称:(印章)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 国际大厦A座601室
邮政编码: 100045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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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印章)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1 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以下《附件目录》的顺序填写和提交规定的全部格式
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由于投标文件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者查找不到有效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明确填写。
1.3 投标文件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
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以填的项应当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4 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有效、信息准确,
否则将以无效投标处理。
1.5 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应当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
定签字、盖章,否则将以无效投标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审查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 1.7 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概不退还。
1.8 全部文件应当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2、附件目录
附件1——投标书(格式) 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4——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4-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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