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16)word版本(4)

2019-08-03 13:58

C4.3.3 用于特殊场合的钢丝绳的报废

用于特殊场合的钢丝绳,使用中产生以下情况时,应当予以报废:

(1)吊运炽热金属、熔融金属或者危险品的起重机械用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数达到GB/T 5972—2016《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所规定的钢丝绳断丝数的一半(包括钢丝绳表面腐蚀进行的折减);

(2)防爆型起重机钢丝绳有断丝。

C4.3.4 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主起升机构(电动葫芦除外)钢丝绳系统 C4.3.4.1 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主起升机构钢丝绳缠绕系统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双吊点应当采用4根钢丝绳缠绕系统; (2)单吊点至少采用2根钢丝绳缠绕系统;

(3)主起升机构钢丝绳缠绕系统中,不应当采用平衡滑轮。 C4.3.4.2 主起升机构钢丝绳

检查是否选用性能不低于GB 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规定的钢丝绳。 C4.4 导绳器

检查配备有导绳装置的卷筒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是否有效排绳,无卡阻现象。 C4.5 层门

C4.5.1 简易升降机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并且进行动作试验和测量:

(1)层门关闭时,门扇之间、门扇与立柱或者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大于10mm; (2)每个层门设置足够强度的地坎,地坎与货厢入口边缘的间隙不大于35mm; (3)层门的设计应当防止正常运行中脱轨、机械卡阻或者行程终端时错位。由于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原因可能造成导向装置失效时,应当设置应急的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上;

(4)各层门上均设置自动复位的紧急开锁装置;

(5)各层门上设置自动关闭装置,在货厢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货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层门无论因为何种原因而打开,应当有一种装置(如重块或者弹簧)能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6)每个层门均设置门锁装置。锁紧动作由重力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弹簧失效,重力也不应当导致开锁;

(7)货厢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

(8)层门的锁紧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如果货厢门采用了门锁装置,该装置也应当

符合本项要求;

(9)层门设置机械联锁装置。在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和货厢门,除非货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者停站;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货厢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意一扇门) 处于开启状态,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简易升降机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10)每个层门和货厢门的闭合均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C4.5.2 汽车专用升降机类停车设备

检查层门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并且进行动作试验和测量:

(1)进入搬运器的井道开口处装设无孔的动力驱动层门,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大于8mm。由于磨损,间隙值允许达到10mm;如果有凹进部分,其间隙从凹底处测量;

(2)动力驱动的自动滑动门设置防止门夹人(或者车辆)的保护装置,当人或者车辆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同一层站有两个出入口时,两个出入口的门不应当同时开启;

(3)正常操作中,若搬运器没有运行指令,则根据升降机运行实际状况所确定的必要的一段时间后,动力驱动的自动层门应当关闭;当搬运器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4)每个层门均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5)每个层门均设置门锁装置,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也不应当导致开锁;

(6)门的锁紧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

(7)搬运器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

(8)正常运行时不能打开层门,除非搬运器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者停站(开锁区域应当不大于层站地平面上下0.2m);如果一个层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处于开启状态,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升降机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9)每个层门的闭合均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C5 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 C5.1 制动器

C5.1.1 制动器设置与控制

(1)检查动力驱动的起重机(液压缸驱动的除外),其起升、变幅、运行、回转机构是否均装设可靠的制动装置。当机构要求具有载荷支持作用时,是否装设机械常闭式制动器;

(2)检查制动器的控制是否符合GB/T 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中7.5.6的要求。

C5.1.2 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制动器设置专项要求 C5.1.2.1 采用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

采用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检查其制动器设置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当额定起重量大于5t且小于或者等于16t时,除设置工作制动器外,还应当在电动葫芦的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

(2)当额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5t时,除设置工作制动器外,还应当在低速级上设置安全制动器,或者电动葫芦按照1.5倍额定起重量设计;

(3)选用具有高温隔热功能的电动葫芦; (4)电动葫芦的工作级别不低于M6。 C5.1.2.2 除电动葫芦以外的主起升机构

C5.1.2.2.1 额定起重量为75t以上(含75t)主起升机构制动器 检查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主起升机构是否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主起升机构设置两套驱动装置,并且在输出轴刚性连接;

(2)主起升机构两套驱动装置在输出轴上无刚性连接,或者主起升机构只设置一套驱动装置的,在钢丝绳卷筒上设置安全制动器。

主起升机构设置两套驱动装置,当其中一套驱动装置发生故障时,另一套驱动装置应当能够保证在额定起重量时完成至少一个工作循环。

注C-4:两套驱动装置指两台电动机、两套减速系统、一套或者多套卷筒装置和四套制动器。

C5.1.2.2.2 额定起重量为75t以下(不含75t)主起升机构制动器

检查主起升机构的驱动轴上是否装设两套符合JB/T 6406—2006《电力液压鼓式制动器》或者JB/T 7020—2006《电力液压盘式制动器》要求,并且能够独立工作的制动器,每套制动器的安全系数是否符合GB/T 3811—2008中6.1.1.3.1.3 c)的规定。

C5.1.3 制动器零件检查

检查制动器零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必要时进行操作和测量:

(1)制动器的零件无裂纹、过度磨损(摩擦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者露出铆钉)、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液压制动器无漏油现象;

(2)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无摩擦现象,制动器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接触均匀,无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3)制动器的推动器无漏油现象。

注C-5:全封闭的防爆制动器、具有三合一机构的制动器和制动电机中的制动器,由使用单位负责检查、维护、更换。

C5.2 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

检查是否按照GB 6067.1中9.2.1规定设置了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当吊具起升(下降)到极限位置时,是否能够自动切断动力源。

C5.3 运行行程限位器

检查起重机和起重小车(悬挂型电动葫芦运行小车除外),是否在每个运行方向装设运行行程限位器,在达到设计规定的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方向的动力源。

C5.4 起重量限制器 C5.4.1 设置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动力驱动的无倾覆危险的起重机械,装设起重量限制器;

(2)有倾覆危险且在一定的幅度变化范围内额定起重量不变化的起重机械,装设起重量限制器;

(3)以环链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起重机械可以采用安全离合器的方式来达到超载保护功能。

C5.4.2 首次检验专项要求

对起重量限制器,保持载荷离地面100mm~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1.05倍的额定起重量,检查是否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但是机构允许下降方向的运动。

环链葫芦作为起升机构使用时,审查其出厂合格证明和型式试验证书。 C5.4.3 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检查是否设置起重量限制器、是否未被短接。 C5.5 起重力矩限制器 C5.5.1 设置

检查额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变化的起重机是否设置起重力矩限制器,并且按照C5.5.2和C5.5.3的要求进行检查、试验。

C5.5.2 首次检验专项要求

进行动作试验,检查当起重力矩达到1.05倍的额定值时,是否能够切断上升和

幅度增大方向的动力源,并且保证机构允许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C5.5.3 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在用设备定期检验时,可不进行动作准确度的检验,但是应当进行是否动作的功能检查。

C5.6 抗风防滑装置(适用于露天工作的轨道式起重机械)

(1)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抗风防滑装置,并且符合GB 6067.1中9.4.1的要求; (2)进行动作试验,检查钳口夹紧情况、锚定的可靠性以及电气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其顶轨器、楔块式防爬器、自锁式防滑动装置功能是否动作;

(3)检查其零件是否无缺损。 C5.7 防碰撞装置

当两台或者两台以上的起重机械或者起重小车运行在同一轨道上,或者不在同一轨道且有碰撞可能时,检查是否装设防碰撞装置。

C5.8 报警装置

检查起重机上是否设置蜂鸣器、闪光灯等作业报警装置。 C5.9 缓冲器和端部止挡

(1)检查在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的运行机构、起重小车的运行机构以及起重机的变幅机构等是否装设缓冲器或者缓冲装置(缓冲器或者缓冲装置可以安装在起重机或者轨道端部止挡装置上);

(2)检查轨道端部止挡装置是否牢固可靠,是否能够防止起重机脱轨(桅杆起重机检查变幅机构的端部止挡装置);

(3)检查有螺杆和齿条等的变幅驱动机构,是否还在变幅齿条和变幅螺杆的末端装设端部止挡防脱装置,以防止臂架在低位置发生坠落。

C5.10 紧(应)急停止开关

检查起重机械紧(应)急停止开关是否能够切断起重机械动力电源,并且不能自动复位,是否装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C5.11 轨道清扫器

当物料有可能积存在轨道上成为运行的障碍时,检查在轨道上行驶的起重机和起重小车,在台车架(或者端梁)下面和小车架下面是否装设轨道清扫器,检查扫轨板底面与轨道顶面之间的间隙是否不大于10mm (塔式起重机不大于5mm)。

C5.12 联锁保护装置

检查联锁保护装置是否符合GB 6067.1中9.5的要求。对于出入起重机械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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