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2007年4月,甲公司自公开市场购入基金,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取得成本为20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基金的公允价值为4100万元,公允价值相对账面价值的变动已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基金未进行分配,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4100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计税基础=2000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4100-2000=2100(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 应收账款 预计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存货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4500 400 4200 2200 4100 4975 0 4200 2600 2000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100 2100
(2)计算甲公司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①应纳税所得额=6000+475+400-200+400-2100=4975(万元)
分析: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500万元,但按税法规定只能扣除0.5%即25万元,多计提的坏账
准备475万元不得税前扣除。所以调增475万元。
*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支出只有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所以本期计提的400万元售后服务费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调增 *国债利息200万元属于免税收入,所以调减。
*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400万元,不得在本期扣除,所以调增。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值本期不交税,所以调减2100万元。
②应交所得税=4975×33%=1641.75(万元) ③递延所得税资产=1275*33%=420.7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2100×33%=693(万元) ④所得税费用=1641.75+693-420.75=1914(万元)
(3)编制甲公司2007年
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19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0.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 693
1641.75